泉州市华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纸品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时间:2020-04-09 13:45 浏览量:1

   泉州市华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纸品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华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纸品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0年4月9—4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华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纸品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园区元福北路9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华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泉州市华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园区元福北路9号,主要从事纸品机械设备组装生产,项目总投资增至100万元,扩建后生产规模:可产纸品机械设备100/年。项目租赁“泉州鲤城福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厂房使用建筑面积1100m2;扩建后聘用职工10人,均不住厂区内,年工作时间300天。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部分更替用水作为危废转运。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162吨。

  2)废气

  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①项目喷漆工序位于独立密闭的生产车间内,喷漆废气经集气系统集中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废气排放执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的相关标准。②喷漆废气部分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的相关标准及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③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直接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3)噪声

  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切割机、焊接机、磨床、铣床、空压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项目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原料空桶应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漆渣、废活性炭、废喷淋塔用水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二次信息公示(第一次:2019822日至2019828日,第二次:2019830日至201995日)。在二次网上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相关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8810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