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19-04-23 09:29 浏览量:1

   关于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595-22138810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62000

   

  泉鲤环评审〔2019〕表9

   

  关于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火炬开发区常兴路369号。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1360㎡,建筑面积11800㎡;技改后项目年产旅游鞋210万双、鞋材印花210万件。具体建设内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环评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保角度出发,同意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制版冲洗废水、冲洗网版废水集中收集后经水墨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39285吨。(其中生产废水≤405吨。)

  2、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成型流水线废气、鞋底前处理线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执行《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中表1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印花车间采取独立密闭措施,印花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执行《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中表1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经喷淋塔处理再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执行《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中表1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外排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应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均值标准。

  3、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压扣机、摇臂式冲裁、四柱式裁断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项目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原料空桶(胶粘剂、处理剂、清洁剂、油墨、环己酮等原料使用过后产生的空桶)应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抹布、废UV灯管、废菲林片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产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各项污染治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19 年4 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