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表单位: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制表时间:2024年1月5日
序号 |
抽查对象 |
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 和频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1 |
辖区列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的污染源 |
①排污单位执行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管理等情况;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③污染物排放情况;④其它事项。 |
重点排污单位、特殊排污单位:按季度抽查25%,年度100%全覆盖;一般排污单位:按综合执法大队在编在岗人数的10倍抽查,年度不少于80家。 |
采用摇号方式,在局分管领导的监督下,系统管理员负责抽取。 |
全年 |
鲤城生态环境局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