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随机抽查计划表(含抽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4-01-05 09:43 浏览量:1

  制表单位: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制表时间:2024年1月5日

  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

  和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时间

  检查主体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1

  辖区列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的污染源

  ①排污单位执行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管理等情况;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③污染物排放情况;④其它事项。

  重点排污单位、特殊排污单位:按季度抽查25%,年度100%全覆盖;一般排污单位:按综合执法大队在编在岗人数的10倍抽查,年度不少于80家。

  采用摇号方式,在局分管领导的监督下,系统管理员负责抽取。

  全年

  鲤城生态环境局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