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闽泉环罚〔2022〕475号
时间:2022-10-28 11:11 浏览量:1

行政处罚决定书

闽泉环罚〔2022475

 

泉州江南东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树兜社区奇树路8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1543104901

法定代表人:蒋奕祥,男,1987811日出生,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162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加工生产,项目于201789号通过原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手续审批(环评编号:泉鲤环评审﹝2017﹞表33号),202010月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505021543104901001U,有效期为202086日至202385日止)。

根据你单位环评报告书和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文件规定,你单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中3类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dBA)。

我局执法人员陈晓鹏(执法证号:13040015097)、柯明峰(执法证号:13040015091)联合鲤城区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于2022928日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⑴你单位主要从事机械配件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检查时锻压车间5台数控车床在生产;⑵鲤城区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于你单位厂界西北侧和东北侧1米处布点监测生产时厂界昼间噪声,根据《鲤城区环境监测站检测报告单》(编号:泉鲤环站监〔2022〕声20号)显示,你单位锻压车间厂界西北侧昼间噪声实际值68dBA),东北侧昼间噪声实际值66dBA),分别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限值3dBA)和1dBA)。

20229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蒋奕祥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

12022928日制作的《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原件1份和现场照片1组,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2022928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蒋奕祥提供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主体信息。

32022928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蒋奕祥提供的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身份信息及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42022928日,我局调取《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泉州江南东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复印件1份和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蒋奕祥提供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及噪声排放标准情况。

52022109日,鲤城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鲤城区环境监测站检测报告单》(编号:泉鲤环监〔2022〕声20号)原件1份,证明你单位现场检查时的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情况。  

你单位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

我局于20221021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泉鲤环罚告字〔202215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你单位于20221027日向我局送达《承诺书》,放弃上述权利。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之规定,并参照《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划和基准》中共性裁量和修正裁量基准对应的处罚幅度,我局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已另行作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叁佰元整。

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开具的《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罚款缴纳后,应持缴款凭证来我局办理缴销手续。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141)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诉讼期间,除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情形外,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