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闽泉环罚〔2023〕556号
时间:2023-12-29 11:47 浏览量:1
 行政处罚决定书

闽泉环罚〔2023556

 

泉州伊腾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仙塘社区泰康路55号工业园1#栋厂房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MA32NWGA0K

法定代表人:王静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主要从事服装辅料生产,2019822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泉鲤环评审〔2019〕表23号)。根据环评批复,你单位项目丝印、烘干、覆胶、激光切割、清洁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0231017日,我局执法人员陈晓鹏(执法证号:13040015097)、柯明峰(执法证号:13040015091)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你单位生产正常,丝印、烘干工艺正常运行。丝印、烘干工艺配套的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风机未运行。

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

1. 20231017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原件1份和现场照片4组,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 20231017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附图》原件1份,证明你单位的厂房位置、周边环境及生产车间平面布局;  

3. 20231017日,你单位提供的整改报告原件1份,证明整改态度及补救措施;

4. 20231018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原件1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和你单位的违法事实;

5. 20231018日,你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主体信息;

6. 20231018日,你单位提供的法定代表人王静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7. 20231018日,你单位提供的《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授权委托事项和时限;

8. 20231018日,你单位提供的被委托人戴双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9. 20231018日,你单位提供的《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明你单位接收相关法律文书的明确地址;

10. 20231018日,我局调取鲤城区行政规划图1张,证明你单位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功能规划;

11. 20231018日,我局调取环境执法监察系统截图1张,证明本案件来源情况;

12. 20231018日,我局调取《关于泉州伊腾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热转印花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泉鲤环评审〔2019〕表23号)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情况。

你单位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关于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我局于2023919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泉鲤环罚告字〔202314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之规定,并参照《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划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第(十四)类“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类”中序号23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幅度,我局对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处罚:

1.责令立即改正丝印、烘干工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开具的《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通过代收银行网点、电子支付系统等方式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141室)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丰泽区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诉讼期间,除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情形外,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