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需对辖区重点医疗机构废水进行监测。
2021年9月30日,现场检查了泉州市第一医院、鲤城嘉应医院消毒剂投放设施运行情况及泉山酒店、锦江之星(新华店)、锦江之星(东湖店)、艾弗酒店、七中江南酒店、宜家酒店、长城戴维斯酒店等7个集中隔离点污水总排放口达标情况,结果显示泉州市第一医院消毒剂投放设施余氯监测结果可达到余氯量大于6.5mg/L(以游离氯计)要求,泉山酒店、锦江之星(新华店)、锦江之星(东湖店)、宜家酒店、长城戴维斯酒店等5个集中隔离点污水总排放口余氯监测结果均可达到余氯量大于6.5mg/L(以游离氯计)要求。鲤城嘉应医院、艾弗酒店、七中江南酒店无隔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