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传承和振兴发展,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7号)、《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22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8〕7号)精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制定了《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0年6月17日
省设区市网站
辖区街道园区
区直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
网站标识码:350502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版权所有: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主办: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