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我国第一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性法律,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占我国企业总量达99%以上,中小企业发展面临成本高、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人才短缺等新情况、新问题,原中小企业促进法扶持政策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原法的7章拓展为10章,包括总则、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支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管理、附则,重点更加突出,条文由45条增加到61条,内涵更加丰富。
五大“新”特点
一明确了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管理体制。
二突出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发展基金的支持方向。
三呼应了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
四保障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赋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权力。
监督检查作为新法的一大亮点,是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新法规定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新法行为给予纠正或处分。
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具体政策举措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九条措施》《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福建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2016-2018年)》《关于促进2017年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等法规、政策文件,进一步理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思路,充实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有力促进了全省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2017年,我省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好于上一年度,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596亿元,比增12.0%,增幅同比提高了3.6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037亿元,比增16.2%;规模以上中型工业、小型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分别为273.96、305.27,同比分别提高了19.89、24.01个百分点。
贯彻落实好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
一是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储备。
二是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
三是推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评估。
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将发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等重要作用,将充分激活中小微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最活跃的作用,实现经济稳步增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修订版201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