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鲤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法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拟订全国教育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招生计划,执行市教育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区各类教育考试,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贯彻执行省、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参与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依法加强全区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指导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引导、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指导、检查、评估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六)贯彻执行政府教育拨款增长的有关规定,提出全区年度教育经费计划建议,依法管理使用区级教育经费;指导、监督全区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基建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承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管理全区各类学校教师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惩;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统筹协调全区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稳定工作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教育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教育部门包括1个机关及4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本级) |
财政全额拨款 |
44 |
40 |
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财政全额拨款 |
13 |
12 |
鲤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
财政全额拨款 |
11 |
11 |
泉州市实验幼儿园 |
财政全额拨款 |
51 |
46 |
泉州市鲤城区机关幼儿园 |
财政全额拨款 |
44 |
41 |
泉州市鲤城区第一幼儿园 |
财政全额拨款 |
40 |
35 |
泉州市鲤城区第二幼儿园 |
财政全额拨款 |
30 |
27 |
泉州市鲤城区传春幼儿园 |
财政全额拨款 |
36 |
36 |
泉州市鲤城区实验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72 |
164 |
泉州市鲤城区开智学校 |
财政全额拨款 |
37 |
35 |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97 |
94 |
泉州市新村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27 |
27 |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42 |
139 |
泉州市东门实验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55 |
54 |
泉州市昇文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44 |
43 |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84 |
78 |
泉州市立成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63 |
63 |
泉州市新隅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37 |
36 |
泉州市第七中(金山校区) |
财政全额拨款 |
123 |
168 |
泉州市第六中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258 |
220 |
泉州市第十五中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88 |
171 |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22 |
101 |
泉州市凌霄中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54 |
57 |
泉州市第七中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273 |
259 |
泉州市机关干部文化学校 |
财政全额拨款 |
25 |
16 |
泉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
财政全额拨款 |
38 |
25 |
鲤城区江南街道中心幼儿园 |
财政全额拨款 |
10 |
9 |
泉州市侨星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52 |
51 |
福建省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70 |
68 |
泉州市中山陶英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38 |
38 |
泉州市新步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39 |
37 |
泉州市培新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32 |
32 |
泉州市金浦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0 |
8 |
泉州市延陵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20 |
20 |
泉州市明新中心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48 |
48 |
泉州市华岩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29 |
29 |
泉州市新塘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4 |
14 |
泉州市仙塘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3 |
13 |
泉州市上村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3 |
13 |
泉州市惠群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5 |
14 |
泉州市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58 |
57 |
泉州市玉霞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3 |
13 |
泉州市育群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5 |
15 |
泉州市亭店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20 |
20 |
泉州市前店南山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2 |
11 |
鲤城区浮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
财政全额拨款 |
12 |
12 |
鲤城区常泰街道中心幼儿园 |
财政全额拨款 |
10 |
10 |
泉州市黄石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4 |
14 |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
财政全额拨款 |
10 |
10 |
鲤城区招考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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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将围绕鲤城区委、区政府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打造深内涵显特色的现代化教育强区”这一目标,继续以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为重点,全力推动各类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鲤城教育。
(一)、工作目标
坚持传承和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环境,提升学校办学品质,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按照“办人民满意的鲤城教育”的总体要求,夯实“教育强区”发展内涵,不断推进各类学校均衡优质高位发展。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不断落实素质教育的实施要求。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加强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促进各类学校的依法自主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推动鲤城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在更高平台上巩固和提高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工作举措
1.争创全省首批“教育强区”。认真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要求及评估标准,认真研读指标,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举全区之力争创全省首批“教育强区”。
2.实施中小学校布局及建设五年规划。多方筹集教育发展资金,扎实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建设工作,分步骤实施建设五年规划,完成第二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外教教研综合楼及泉州十五中体育馆建设;动工建设泉州七中江南校区PPP项目。
3.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将我区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落实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使用幼儿园有关政策,不断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依照《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按严格的自愿申报、公示报备、普惠生均补助、收费监管等办法,不断加大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
4.扩大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拓展义务教育“组团小片区”“一校两区(多区)”和“委托管理”办学模式内涵,充分发挥老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创建工作,落实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不断扩充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引导学生就近入学及有序向新区疏散分流。
5.推进高中教育联盟发展。加快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建设,发挥好泉州七中国家示范性高中的作用,成立泉州七中教育联盟,促进联盟校之间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整体提升,形成良性竞争、共同发展机制。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计划,配足配齐专用教室、教学仪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等,加快推进泉州十五中创建省一级达标中学,泉州六中创建省二级达标中学进程。
6.持续抓好职业教育。建立校企合作激励机制,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减免职业培训经费直补等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泉中职校在福建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申报福建省规范化职业学校,提升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引导我区企业积极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支持泉中职校与我区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共建的办学模式改革。
7.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创建成果,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延伸。继续加强随班就读的指导工作办好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建好随班就读基地校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推进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低视力“医教结合”教育康复实验工作。
8.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开展“做有情怀的鲤城教育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德育实践双主体师生的主导作用。举办德育暨班主任论坛,由优秀德育论文获奖者、优秀班主任做典型发言或德育管理及常规工作经验交流,为各校探讨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提供平台。
9.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大力推进“三名一训”工程(名校长培养、名优教师培养、名师工作室建设,对外交流研训),通过学习培训、跟班培养、招聘引进等方式培养名校长。实施名师培养工作,通过招考、引进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部属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等方式,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科教学联盟建设,依托泉州七中,成立名师工作室,由区财政每年划拨50万元,作为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整体提高普高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改革,增强校长的课程教学领导力,提高学校的课程自主开发能力。
10.建立教育优秀人才库。建立鲤城教育发展基金,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用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出台引进优秀教师方案,加大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引进力度,建立鲤城教育优秀人才库,为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11.全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水平,力争到2018年,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和2500元。全区中小学校班均出口带宽达8M,基本实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网络条件下的多媒体教学环境。
12.打造国家级、省级“安全教育示范区”。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教育教学资源储备,开展在线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安全教育平台运用督查分析,确保开全开足课程,及时完成专项教育活动。按照省教育厅开展省级、国家级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标准,积极打造国家级、省级“安全教育示范区”。
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学校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开展“正风肃纪校园行”活动,加强对各学校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维护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杜绝“小金库”、账外账问题的发生。持续抓好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教师师德师风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做好信访件的息访工作。
14.强化督导实效。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建立学校发展评估标准。实施督学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优化政府督导工作机制,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学校考核奖惩机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教育部门收入预算为45773.73万元,比上年减少498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76.8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3198.44万元,其他收入2890.47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773.73万元,比上年减少543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29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5.43万元,公用支出5579.77万元,项目支出4996.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676.82万元,比上年减少2735.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52.8万元。
(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769.5万元。
(三)学前教育2614.36万元。
(四)小学教育15418.04万元。
(五)初中教育9590.45万元。
(六)高中教育3514.3万元。
(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220万元。
(八)中专教育118万元。
(九)其他成人教育支出208.7万元。
(十)特殊教育支出476.96万元。
(十一)教育进修363.85万元。
(十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5万元。
(十三)事业单位离退休1424.58万元。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76.7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减少84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市专项下达减少。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01.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19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10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12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培训。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0%,主要原因是增加教师培训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安排1万元,实际未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8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4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按车定额安排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教育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8万元,比上年减少196.6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38.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教育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教育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