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进修学校、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鲤城区教育局初幼教2021年工作要点》及《2021年初幼教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遵照执行,并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学校(园)工作计划。
附件: 1. 鲤城区教育局初幼教2021年工作要点
2. 鲤城区2021年初幼教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鲤城区教育局初幼教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初幼教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鲤城发展新阶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在坚持规范办学行为的基础上,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学校的内涵建设与提升,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促进老城新区优质均衡发展,为巩固提升全省首批“教育强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老城新区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
1.开展第六批“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2021年5月,组织专家对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泉州市新隅小学、鲤城区第六实验小学、泉州市亭店小学、泉州市金浦小学进行区级核查评估,督促学校做好整改提升工作,迎接下半年省、市两级的评估认定。
2.争创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学校。按照省级统筹、市县(区)推进、学校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培育。2021年,组织首批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接受省市级评估认定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我区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区小学共同聚焦新课程改革、教学创新,加快老城新区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
3.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拓展义务教育“组团小片区”、“一校两区(多区)”和“委托管理”办学模式内涵,在总结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委托通政中心小学管理、鲤城区新步实验小学委托第二中心小学管理的经验上,将鲤城区第六实验小学委托西隅中心小学管理,充分发挥老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组团片区学校和受委托管理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4.继续认真总结推广深化学前教育“片区管理和片区联动教研”管理经验,推行名园带新园、强园扶弱园的管理模式。同时,通过组织省级首批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接受省、市、区评估认定工作,充分发挥我区福建省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和省市级示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全面提升办园质量与水平。
二、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1.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努力控制班生规模和办学规模。各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发的招生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计划的通知》(闽教基[2016]59号文)制定本校消除大班额的专项计划,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台账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2021年,51—55人班额数占比控制在10%以内。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均衡分班,不得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并逐步使学校规模和班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认真落实《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校历和作息时间的相关规定,做到“两确保”,确保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各小学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闽教基[2014]17号文)和《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通知》(闽教基[2017]5号文)及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科学统筹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开足开齐开好各门功课。
3.严格规范教科书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的文件精神,加强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管理,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加强教学用书征订管理,做好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继续落实进校教辅征订工作全部通过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运行的管理机制。我区将配合泉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随意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学校和教师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确保小学生手机管理落实见效。新学期开学后,各小学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的文件精神,各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我局将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研工作体系
1.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和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核心任务,多措并举抓好教育教学工作。教务部门要强化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组织全体任课教师精准分析学情,科学制定学科教学计划,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教研组、学科备课组要加强教研指导,积极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学习借鉴国家和地方平台提供的优质教学案例,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要注重差异化教学,特别是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个别辅导帮扶。
2.着力强化学生作业管理。各校要完善学生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严格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控制作业总量。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水平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标要求;要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系统化设计一整套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和涵盖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鼓励教师布置分层次作业、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注重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学生答疑辅导。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3.认真落实教学质量检测。坚持做好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每学年组织开展小学学科教学质量抽查工作。各校要组织任课教师及时开展学科质量分析。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对我区学科质量抽查情况进行整体性的质量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教学改进意见和建议。
4.加强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泉州市第七中学、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鲤城区第二幼儿园等四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课题成果均荣获2020年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我区将以此为契机,开展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行动研究,不断探索实践,推动我区中小学教科研水平的提升。各校要高度重视,继续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活动,推进“三通两平台”深度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促进交流与共享,积极申报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四、抓好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各校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切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落实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建立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
各校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全面开齐开足美育课程,不断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健全评价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增强育人成效,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各校要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学生艺术素养全面监测工作。
各校要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开设上好劳动教育课程,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园劳动、家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劳动实践活动。
五、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实行学籍台账动态监控,学校要依托全国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门台账和动态监测机制,于每学年(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对所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学生返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各校要对学生基础信息进行复核,及时修改变更,确保学籍信息内容真实有效。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内容由学校负责进行管理、修改、补充、审核。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按规定建立学籍。
发现疑似辍学学生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制定劝返工作方案,并安排班科任教师上门家访,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家庭基本情况。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学校劝返方案、家访、工作记录、工作照片、书面报告等,装订成册,建立台账存档备案。
六、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根据《泉州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泉教综[2019]1号)和《鲤城区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泉鲤教政教[2019]18号)文件精神,在鲤城区实验小学、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鲤城区华岩中心小学等六所小学在原有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试点的基础上,2021年春季,我区27所公办小学拟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并逐步扩大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各相关小学要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作业,帮助学习有困难的补习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尽最大努力使学生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活动。同时,我区将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学校教师参与积极性和服务水平。
七、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优质发展
1.着力规范公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继续实行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登记注册、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年检制度。推进“片区管理、联动帮扶”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幼儿园班生规模。
2.鼓励幼儿园申报创建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其中,鲤城区第五实验幼儿园拟于5月份接受市级评估,鲤城区第六实验幼儿园拟于11月份接受市级评估,鲤城区江南王宫幼儿园拟于5月份接受区级评估,泉州市鲤城区新星双语幼儿园拟于12月份接受区级评估。积极推动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开展示范性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内容方式改革。深化保教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3-6岁儿童发展与学习指南》精神,切实做好幼儿保教工作,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合理安排幼儿的日常生活和游戏活动,创设丰富活泼的教育环境,积极做好幼儿入园适应工作。以促进幼儿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为目标,幼儿园要积极推广应用优秀游戏案例,区教师进修学校要认真总结我区层级式幼儿园片区联动教研阶段成果交流展示活动。
4.继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专项治理阶段安排,推动全面整改并迎接专项督查。通过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开学初检查和其它督查视导工作等方式,对幼儿园、小学和培训机构“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摸排,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出具整改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市教育局将结合检查、督导、教研等工作,对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组织抽查。
5.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益普惠优质学前教育。加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力度,认真落实执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实行普惠性收费,在不断加强公办园建设的同时,通过政策资金支持,调动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积极性,保障我区幼儿享受高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
八、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1.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充分发挥“鲤城区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和“鲤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指导、引领作用。联合区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继续做好我区6-14周岁三类残疾适龄儿童筛查工作,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等进行摸底、排查、建档。对不同安置方式的各类残疾学生进行分类统计,确保三类残疾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全面动态掌握我区特殊教育发展情况。
2.有效推动“普特”融合教育向前发展。指导鲤城区开智学校积极创设条件,开展自闭症儿童教学个案研究,提高康复训练效果。支持泉州市新村小学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丰富“随班就读”活动所需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设施设备;选派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提供支持,努力满足随班就读、随园保教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加强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性评估,不断提高融合教育教学质量。
3.开展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开智学校录播室的作用,逐步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录像课、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等优质数字化资源的共享。以课题研究为载体,开展运用微课优化培智课堂教学的研究工作,激发全体教师探索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现代媒体技术优化教学,实践现代化教学。探索依托互联网技术,利用远程康复、网上家校、网上教学的综合平台,利用翻转课堂、微课、大数据云平台等远程教育信息手段开展相关送教服务。大力推进开智学校班班通和校园网建设。建立特殊儿童少年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指导鲤城区开智学校持续深化“师徒结对子”活动,通过随堂听课、磨课、教学观摩、优质课评比等活动,促进青年教师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4.加强自闭症儿童个别化教育和社会融合康复工作。积极争取市、区两级残联的支持,加强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开展个别训练评估活动,建立自闭症儿童康复成长袋;加大教师专业培训力度,不断深化自闭症学生与智障学生融合教育的康复水平。
附件2
鲤城区2021年初幼教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月份:
1.1月15日全区小学期末考试。
2.幼儿园1月22日学期结束,小学1月23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3.做好学期末各项工作总结,制定初幼教2021年工作实施意见。
4.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及操行评语的录入工作。
5.组织开展2021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学位摸底预测,形成初步方案。
二月份:
1.各学校认真总结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的好经验好做法,统筹春季开学及其教学工作安排,做好突发状况延期返校线上教学预案。
2.组织各小学学生收看“鲤成长”云课堂。
3.对《2021年秋季全市小学、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三月份:
1.小学、幼儿园3月2日开学。
2.学校(园)、各组团小片区、托管学校制定各项工作计划。
3.报送2021年春季小学、特教、幼儿园快速报表。
4.幼儿园、小学、特殊学校制定“十四五”教育规划。
5.参加全市2021年初幼教工作会议。
6.各学校(园)组织学习《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等相关的教育文件精神及各学科课程标准。
7.做好学生学籍(纸质和电子)异动审核工作。
8.开展全区学校期初工作检查。
9.接受市教育局开展的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基地校的调研指导。
10.组织遴选上报省级中小学幼儿园开放活动方案。
11.小学毕业班学生情况统计。
12.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四月份:
1.制定出台2021年秋季鲤城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2.下发2021-2022学年度小学、幼儿园校历。
3.迎接市局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期绩效评估抽查。
4.组织申报第二批泉州市普通学校(园)融合教育试点校(园)。
5.调研关于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监测的措施,调研推进小学课后服务有关工作。
6.实施《指南》暨层级式片区联动教研阶段成果交流展示活动。
7.组织开展2021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区级评选活动。
8.开展小学、幼儿园、特教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9.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五月份:
1.开展第十期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20日-6月20日)
2.组织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第十二期园长跟班学习活动。
3.组织参加省级示范幼儿园全市开放活动。
4.鲤城区第五实验幼儿园接受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
5.开展第六批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区级核查。
6.组织首批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接受市级终期绩效评估抽查。
7.组织参加2021年泉州市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观摩评选活动。
8.举行2021年鲤城区中小学生美术、书法比赛。
9.对鲤城区江南王宫幼儿园进行区级示范园评估验收工作。
10.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六月份:
1.开展“六一”儿童节庆祝及慰问活动。
2.组织首批省级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迎接市级终期绩效评估工作。
3.组织开展幼儿园骨干教师送教送研下乡活动。
4.组织参加泉州市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活动。
5.接受市教育局对大班额、临界大班额比例较高或出现反弹回升的县(市、区)进行督查调研。
6.组织小学毕业生初招报名工作。
7.6月30日统一安排小学期末考试。
8. 组织选拔参加第七届福建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9.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七、八月份:
1.7月2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2.参加泉州市小学、学前、特教专业研修培训活动。
3.组织开展2021年初招电脑派位工作。
4.组织开展2021年鲤城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及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电脑派位工作。
5.组织参加泉州市中小学生南音演唱、演奏比赛。
6.编辑出版《鲤城教育》。
7.新学期期初工作准备。
九月份:
1.9月1日开学、正式上课,开展期初工作检查。
2.报送2021年秋季全区小学、特教、幼儿园快速报表。
3.学校(园)制定各项工作计划。
4.制定各组团小片区工作计划。
5.组织幼儿园保健医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第二期提高班培训。
6.组织第六批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接受市级评估认定。
7.组织开展省级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指导工作。
8. 开展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检查。
9. 实施《指南》,开展幼儿园片区教学教研联动。
10. 参加第七届福建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11. 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十月份:
1.组织参加泉州市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送教下乡活动。
2.组织首批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接受市级终期绩效评估抽查。
3.2021年秋季小学、幼儿园各类政策优待入学生数和集体户适龄子女入学人数统计。
4.开展国庆节校园文化主题系列活动。
5.开展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年检。
6.召开组团小片区管理经验交流会。
7.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十一月份:
1.鲤城区第六实验幼儿园接受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
2.组织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省级示范幼儿园全市开放活动。
3.组织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幼儿园优质课评选活动。
4.组织小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
5.接受省教育厅对第六批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抽查验收。
6.2021年秋季小学大班额和课后服务统计相关工作。
7.2021年秋季泉州市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事业报表填报。
8. 2022年鲤城区中小学新春音乐会节目筹备、选拔。
9. 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十二月份:
1.组织参加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第六届颁奖仪式暨泉州市特殊教育研究会年会。
2.接受省教育厅对首批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省级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终期绩效评估抽查验收。
3.总结2021年初幼教工作情况,制定2022年初幼教工作计划,包括幼儿园、小学和特殊教育三大块业务以及课后服务等专项工作总结。
4.下发2022年期末工作安排通知及新学期校历。
5. 对泉州市鲤城区新星双语幼儿园进行区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
6. 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