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责
时间:2021-07-23 09:55 浏览量:1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区本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辖区内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学生德育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领导和管理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党支部。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区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协调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四)统筹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教育事业。

  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全面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统筹指导义务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六)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中 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配合指导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拟订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区级教育经费,协调落实政府教育拨款增长,指导、监督全区学校条件装备、基建工作。

  (九)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区本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负责制定全区中学、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制定中等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区各类教育考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十一)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区本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教育方面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十四)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五)指导区级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区本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区教育局应及时将毕业生就业率等信息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