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教育局工作职能清单
时间:2024-04-10 11:18 浏览量:1

  全称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16

  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95-22398293

  负责人姓名

  叶贻雄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拟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拟定全区教育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招生计划,执行市教育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区各类教育考试,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人才规划和预测;贯彻执行省、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参与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依法加强全区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指导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引导、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指导、检查、评估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六)贯彻执行政府教育拨款增长的有关规定、提出全区年度教育经费计划建议,依法管理使用区级教育经费;指导、监督全区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基建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承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管理全区各类学校教师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惩。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统筹协调全区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稳定工作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教育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区教育局设5各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行政审核审批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机关股室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局机关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机关股室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局机关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政务、业务等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要保密、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机关效能、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平安综治、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及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协调办理涉及本单位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牵头协调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评聘材料送审、报批工作;负责机关工会、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统计、采购。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学校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宏观管理和区属学校校级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及学校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统战工作,发现培养学校党外代表性人士。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牵头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区属学校贯彻落实人才政策;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组织、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教师减负工作;指导、协调区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及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林翠竹   党委办主任                   0595-22375515

  高燕燕  人秘股副股长(人事)      0595-22376551      

     人秘股副股长(办公室)    0595-22398293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建筑安全工作;按规定管理直管经费学校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基建项目管理与监督工作;提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按规定承担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区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参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收费的管理、检查和指导;承担各学段学生资助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协助局机关管理国有资产,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鲤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李维瑜   计财股股长     0595-22398001

  (三)教育股。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推进小学、幼儿园内涵建设;指导全区小学学籍管理;承担区属小学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按规定指导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妇女儿童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普通中学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初中校办学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区中学学籍管理;承担区属中学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中学招生工作;按规定指导普通中学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变更和终止的审核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组织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统筹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承担全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审批、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办学效益评估等工作;按规定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阶段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阶段外籍教师(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阶段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管理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指导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备案工作。指导全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学生艺术比赛和演出活动,组织参加各级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牵头承担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审核、报备等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并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车卫东    教育股股长(初幼教)    0595-22396541

  何雅真    教育股副股长(中职教)   0595-22382914

  吕忆川    教育股副股长(社管)    0595-22389531

  (四)学校安全工作股。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学校安全、防恐工作、禁毒教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各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学生体育比赛和活动,组织参加各级体育竞赛和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在校学生疾病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语言文宇规范化示范校的审校、认定;组织实施全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承担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承担全区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的普通话水平推广、测试工作;负责对社会规范用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傅森泫    校安股负责人      0595-22385175

     (五)德育股。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全区中小学生开展校外教育;指导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参与指导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陈力力    德育股股长      0595-22398290

下属事业单位详见:学校信息公开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jy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