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监管责任单位 |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 取消文件 文号 |
备注 |
1 | 民办学校的项目的变更 | 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重新梳理民办学校项目变更事项,将其并入行政许可类,规范民办学校项目变更办理条件、办事流程,严格办理程序。 | 闽教法〔2017〕15号 | ||
2 | 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 | 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1.指导并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工作; 2.规范录取流程,严格做好学生录取工作。 |
泉审改办﹝2015﹞64号 | ||
3 | 鲤城区直学校基建项目基建程序报批 | 区教育局 | 计划财务股 | 1.对区直学校基建项目的申请严格把关; 2.制定相关规范用于指导学校基建项目的报批。 |
泉审改办〔2015〕61号 | ||
4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处置审核 | 区教育局 | 计划财务股 | 1.对学校报废资产进行报废严格把关; 2.指导学校根据财政部门要求进行报废。 |
泉审改办〔2015〕64号 | ||
5 | 学生资助审核 | 1.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资助 | 区教育局 | 计划财务股 | 1.对我区学前教育、普高及生源地贷款的申报、资金的下拨及发放进行监管; 2.制定申报、下拨及发放的工作规范,严格学生资助审批程序。 |
泉审改办〔2015〕61号 | |
2.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 | |||||||
3.生源地贷款 | |||||||
6 | 中小学预算管理 | 区教育局 | 计划财务股 | 1.每年对区属中小学的预算草案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2.完善预算编报和审批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合理安排支出;加强支出管理,努力节省开支;强化预算监督、效益分析和考核;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
泉审改办〔2015〕61号 | ||
7 | 鲤城区直学校教育装备招标采购备案 | 区教育局 | 计划财务股 | 1.对区直学校教育装备招标采购进行监管,对采购项目严格把关; 2.制定教育系统基建维修、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
泉审改办〔2015〕61号 | ||
8 | 教育装备和信息化规划管理 | 区教育局 | 计划财务股 | 1.对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工作进行规划管理; 2.对教育装备设施的部署进行统筹,组织学校参加信息化培训。 |
泉审改办〔2015〕61号 | ||
9 | 鲤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的审核转报 | 区教育局 | 人事股 | 1.对区属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的材料进行初审; 2.制定区属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方案,规范评审程序,做好评审工作。 |
闽教法〔2017〕15号 | ||
10 | 学校德育工作测评 | 区教育局 | 德育股 | 1、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提高全省学校德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依据省定德育测评标准,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全面测评。 |
泉审改办〔2015〕61号 | ||
11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 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泉审改办〔201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