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4-02-29 08:55 浏览量:1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2023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我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法治鲤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根据《泉鲤委法20221号鲤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泉鲤委法20221号鲤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做好鲤城区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执行《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3年有不予处罚事项清单6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7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项。全局立足执法工作实际,强化落实“四张清单”的工作措施,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形成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引;我局进一步细化执法程序,结合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决定和执行等环节,推动“四张清单”的适用,健全完善“四张清单”的配套工作制度。

  (二)进一步梳理完善教育局的权责清单,并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目前我局有权责事项102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7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6项、其他权责事项36项和多部门监管事项1项。

  (三)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及时调整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领导小组、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更新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优化教育系统监管方式,规范教育执法行为。目前有事项清单9项,监管事项79件,双随机计划2项,监管对象160个,有执法证检查人员12人,各类专家学者33人。2023年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针对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情况、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财务管理规范情况、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及党团组织健全情况等五个方面,随机抽查了泉州市鲤城区新东方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闽南小画家艺术培训中心、泉州市鲤城区金海洋文化培训学校、泉州市鲤城区金榜教育培训中心、泉州市鲤城区江南培艺幼儿园、泉州鲤城欣荣幼儿园、泉州市鲤城区金色外滩幼儿园、泉州市鲤城区童心幼儿园、泉州外国语学校鲤城附属小学等9所民办学校。随机抽检结论并民办学校年检结论同步向社会公布。

  (四)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

  寻求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力求提升鲤城区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质效。以提速增效、服务群众为目的,开拓思路,对标先进,最大限度压缩时限优化流程,最大程度提高指标占比,最大深度精简权力。

  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2023年,教育局局长、副局长多次走进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以“亲自办”“陪同办”“掌上办”的方式,体验鲤城区教育局的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以群众“会不会”、流程“顺不顺”、体验“好不好”、质效“优不优”,力争提升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群众的满意度。在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上,通过规章学习,问卷调查等方式,有效地促进我局工作人员服务能力的提升。

  (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023年我局没有出台相关的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方面,2024年我局根据《关于制定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本局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上级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保证我局在法治制度的严肃性。

  (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按照依法决策工作重点,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调研课题开展论证,及时修订和完善局机关《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确保做出重大决策时,均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积极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未出现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追究责任的现象,推动决策科学化。

  全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予以答复。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严格按照制度流程,由部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提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推动决策民主化。

  (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执行《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八)健全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

  聘请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及时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泉教安〔2017〕66号)文件,指导辖区内所属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学校法律地位、处理学校与部门或社会的各种法律关系、处理学校与学生和教师的关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九)依法做好信访处理。

  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信访工作报告制度, 针对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招生入学、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收费等热点问题,建立信访快速调处通道,1天内联系信访人,2天内签批办理,1周内及时深入开展调查,对于能立即办理的第一时间处理答复,对于需要协调处理的争取半个月内办结答复,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或较复杂的问题2个月内回复。对不能或无法予以办理的,也及时向信访人解释清楚,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3年,区教育局共受理12345、省信访平台,各级转交办件、督办件、咨询件1200件次,其中处理信访件,及时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参评率达到98.46%,满意率达到98.44%。

  (十)健全依法化解纠纷。

  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校园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收缴管制刀具,防止校园欺凌等威胁师生安全的案件发生。并定期排查掌握特殊学生情况,对可能影响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的重大矛盾纠纷建立工作档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法治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多种措施,及时引导化解。主动加强与公安、综治等的沟通联系,对校园周边环境情况、重点人员、涉校涉生矛盾进行摸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

  (十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学生常态化普法活动,在青少年中掀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热潮,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推进校园法治建设。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第八届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泉鲤政教明电202240号),在全区学校中启动“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争创“宪法卫士”,推动形成全区学生普遍学宪法的良好氛围,同时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市级比赛;与公安、司法等部门携手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主题教育;与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扫黑办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学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同学们从小树立正确的善恶观,营造扫黑除恶的氛围,让师生们远离黑恶、遵纪守法、向上向善;与区禁毒办联合开展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参观禁毒展览、召开主题班会、知识问答、征文绘画比赛、观看禁毒影片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与能力;组织开展“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通过举办法律宣讲、网络安全授课、公益视频播放、加强宣传普及工作,提高“护苗”行动的知晓面和参与率;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师生及家长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引导他们自觉抵御非法集资的诱惑;11月份,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班队会、党组学习、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形式,对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教职工进行知识普及,还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将宣传活动延伸到家长,新良好的氛围,增强防范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的能力。

  二是抓好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五机关政治业务学习时,组织学习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机关干部法治观念,提升工作用法水平。

  三是在干部群众中普及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知识。让师生们充分认识国旗、国徽、国歌的重要意义和内涵,增强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体干部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系统和队伍建设。

  2023年,按照省、市、区要求,积极申报大执法工作材料,安排好平台应用培训、按时按量完成的注册、做好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及案件的录入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全局性认识,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是司法部门的工作,与本部门和自己的关系不大,缺少主动担当意识。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持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的人数较少,我局只有12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人才缺少,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且区域内教育行政处罚案例较少,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和执行程序还了解得不深、熟悉程度不够。执法手段单一,主动执法意识有待加强,执法规范化程度与示范标准尚存差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总体上开展行政执法的能力还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持保障。

  2023年以来,不定期在局务会及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带领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内向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2021年至2025年的‘八五’普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全年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好鲤城区教育工作职责及履职,全面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做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并抓好落实。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执政。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切实加强考核监督。严管“关键少数”,严格督查考核。

  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规定,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制度。

  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并做到率先垂范,做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加强政治理论、党内法规制度、法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做好尊法学法,增强依法执政本领。

  五是守法用法,推进法治建设落地见效。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坚持用法治思维看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讨等形式,依托“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地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教育,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学生心理状况摸排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台账,发挥心理支持热线作用,对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发挥鲤城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作用,继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进全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提升。继续建设一批泉州市中小学标准化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

  三是加强对辖区内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