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03-14 10:03 浏览量:1
 区直有关单位,区属各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幼儿园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闽教发〔20187号)和《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泉鲤政文202057号)经泉州鲤城松柏幼儿园、泉州市鲤城新祥幼儿园申请,区教育局审核评估,并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3日进行拟认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认定泉州鲤城松柏幼儿园、泉州市鲤城新祥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