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维护教育公平,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泉教初〔2022〕2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出台《2022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障学龄前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做好我区学前教育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 鲤城区幼儿园的招生原则是什么?
1.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由鲤城区教育局履行具体招生管理职责,组织鲤城辖区内区属公民办幼儿园开展招生工作。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2.坚持规范招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二)今年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办法与去年相比有什么不同?
今年我区幼儿园招生办法总体上与去年一致,主要是做了以下几方面的调整:
1.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简称“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和招收办法
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区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如下: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3)自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幼儿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与去年相比,今年“三一致”对象具体条件中的第3点要求,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招生预告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调整。】
(5)进一步明确公办幼儿园招收适龄幼儿的办法,如果本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公办幼儿园在接收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上述“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2.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有所调整
今年我区公办幼儿园继续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教育优待政策,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有所调整。根据新修订出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精神,市级认定的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与去年相比,今年所依据的政策文件有变化,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不同,第一、第二、第五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保持不变。】
3.今年鲤城区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和要求有哪些?
2022年《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区教育局要在对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合理核定各集体办、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家长将适龄幼儿送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应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鲤城户籍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适龄随迁子女。
区教育局应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及时更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称、等级、地址、电话、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幼儿园应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今年鲤城区幼儿园招生日程总体是怎么安排的?什么时间报名登记?
第一,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与去年一致。
第二,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为: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6月6日-7月5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第三,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为: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鲤城区教育局备案。
(四)《实施意见》对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还提出哪些要求?
《实施意见》对今年秋季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三是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生规模;四是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五是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
-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