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08 15:59 浏览量:1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以及省教育厅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4月3日鲤城区教育局出台《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文件精神解读如下:

  一、鲤城区小学招生原则是什么?

  答: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求,鲤城区教育局履行具体招生管理职责,组织鲤城辖区内区属公民办小学开展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坚持教育公平,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在老城区继续实行“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组织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就学。坚持“规范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二、鲤城小学招生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办法与去年相比作了哪些细化和调整?

  今年总体延续2022年小学招生办法,在坚持教育公平,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基础上,老城区继续实行“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江南新区各公办小学仍然采取“单校片区”的招生办法。

  1.细化明确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简称“三一致”对象)的招生入学办法。

  (1)各公办学校优先招收本校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国家、省、市相关入学有待照顾的对象。如果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2)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鲤城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该地址的,视为“三一致”对象,享受入读古大厝服务片区学校的就读政策。

  (3)鲤城区户籍但不符合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学办法。本类对象应按时向户籍所在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其中,老城区安排在“多校片区”内的公办小学就学。

  2.继续在老城区公办小学实行“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办法。

  (1)在老城区合理划定“多校片区”(简称小片区)的片区公办小学。

  根据老城区小学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将老城区各公办小学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

  南片区:鲤城区实验小学(含金山校区、笋浯校区)、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立成小学、泉州市新隅小学等4所公办小学。

  北片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等5所公办小学。

  (2)采取小片区联动,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实行调剂入学。分三个步骤进行:

  ①老城区各公办小学根据我区招生日程安排表按时做好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以及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含我区规定的照顾对象)报名登记。

  ②各小学按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情况和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汇总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③各中心校(实验校)如有剩余学位,该片区内其他学校服务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可以自愿参加报名,连同户籍在该中心校(实验校)服务片区内的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童,将通过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入读学校。片区内其他学校(非中心校、实验校)申请参与摇号的“三一致”适龄儿童如果没被摇中,仍然在原报名登记的小学就读。中心校(实验校)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童未摇中本校的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安排至“多校片区”的其他学校就读。在泉州市立成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新隅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等五所小学服务区域新购房并落户(2022年3月5日后)的“三一致”适龄儿童仍然执行原有的“单校片区”入学政策。

  (3)对于老城区的适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报名情况和学位剩余情况,让家长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志愿,以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解决。如老城区的学位不足,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江南新区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机会。

  3.进一步优化完善适龄随迁子女的入学办法。

  为切实保障适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 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3) 适龄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向鲤城区内有接收随迁子女的小学申请登记入学。其中,居住在老城区的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笋浯校区报名登记。居住在新区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除外)报名登记,如不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请家长自行提前到其子女户籍地做好报名登记。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4.进一步严格规范集体户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办法

  自2024年秋季起,老城区空挂的单位集体户,其适龄子女申请在鲤城就近入读公办小学时,参照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含四区人员)就读我区的相关入学规定和办法执行。

  5.进一步落实民办小学年度招生计划“只减不增”政策

  鲤城区现有4所民办小学2023年度招生计划“只减不增”,且只能在鲤城区域内招生。民办小学的报名对象及要求: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2.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以及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交户籍证明、房产证或居住证。其中随迁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提供的的“两证”和“社保”应满6个月及以上(2023年3月1日前签发或缴交);“四区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发票、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及以上等证明材料。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的用人劳动合同以及在当地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第二批次调整为优先录取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在鲤城区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第三批次调整为若有剩余学位,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鲤城区随迁适龄儿童。

  6.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等精神,今年继续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教育优待政策。

  7.进一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要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分类安置工作,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包括非随班就读基地校)不得随意拒收服务片区内能够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各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原则上实行大片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大片区范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鼓励接收大片区外的残疾儿童少年。不方便到随班就读基地校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就近在普通学校就读。要科学认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入校就读的,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利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核实,加强入学情况动态监测,巩固提升残疾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四、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办法与去年一样吗?

  答:今年继续延续2022年招生入学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接收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鲤城区入学的,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学校接收。

  五、今年我区小学招生日程是怎么安排的?什么时间报名登记?

  答:第一,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总体上与去年一致。6月20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第二,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各小学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7日-7月8日,各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6月6日-7月5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

  第三,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5日-7月1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登陆“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报名,同时向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  

  六、《实施意见》对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施意见》对我区今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二是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三是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四是加强公民办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五是健全招生工作预警和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六是加强招生工作监管。

  各小学要继续实行“三统一”“五公开”(“三统一”,即统一公布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招生程序、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五公开”即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认真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各小学必须根据区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制定本校的招生实施办法和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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