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政策解读
时间:2021-12-02 09:41 浏览量:1

  我局于2021年12月2日印发并在网站发布《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文件自2021年12月10日起实施。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局结合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并参考《州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制定了《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修订的依据及删除权责清单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3部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3部行政法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2部地方性法规及6部部门规章、1部地方政府规章(共15部法律法规)对我局现行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职责进行细化、量化。

  (二)关于对裁量标准的修订

  在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按照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带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的行为和标准相近的进行合并,尽量使用一个处罚标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条件、运行的范围、裁决的幅度、事实要件的确定标准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标准只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政务服务事项自由裁量权未体现。

  (二)本标准自2021年12月10日开始施行。

  (三)起草时借鉴了省、市的裁量标准,充分征求了相关科室意见,在量化、细化过程中反复论证,局法律顾问提供了法律支撑。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22398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