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情况
时间:2020-06-16 10:47 浏览量:1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先后制定了《鲤城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补助工作的通知》、《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识别比对工作的通知》、《鲤城区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有序开展资助工作。

召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宣传培训会议,广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动员工作。借助学校班级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融媒体进行线上宣传。线下通过向家长发放《致义务教育阶段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宣传相关政策,2019年秋季以来共发放《致义务教育阶段家长一封信》40823份,回执由家长签字确认,学校存档备查,并入户家访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做到宣传工作无死角。认定、发放流程规范,不存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及截留、挤占、克扣国家生活补助等现象。

主动作为,与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取得联系,将低保、残疾人员等人员信息导入省建档立卡系统进行比对;从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导出全区应资助名单,通过筛选、去重等处理后生成需要资助学生的名单下发到学校,精准助贫、应补尽补,实现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举办区学生资助资料建设现场培训会,对资助档案资料建立和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按要求建立资助业务工作档案,一学期一档,以供备查,资助资金的发放等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按要求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隐去学生隐私信息。

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区教育局强化制度管理,注重过程监管。资金使用规范严谨、公开透明,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对工作人员职责分工,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录入系统等环节,实行专人负责制,用制度规范工作。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做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和有效。财务制度和财务档案健全,地方配套和资金发放及时足额,不存在跨学期、跨学年发放的情况;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2019-2020学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共2055人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427500元。区教育局核算中心采用银行代发的形式,统一支付到家长的银行卡,保证资金发放的及时与安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促使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保障了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实现无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