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科技和知识产权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鲤财决[2018]1号)及《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14]13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及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三)组织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五)负责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负责科技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科技事业发展基本建设。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科技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有关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申报工作。
(七)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国际及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八)组织协调开展科技兴区工作,协调、指导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等科技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加强督促检查。负责相关科技统计、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科技动员的具体工作。
(十)组织研究本区知识产权(除著作权外,下同)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指导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拟订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营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民营科技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登记申请及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科学研究机构,规划科研机构的布局和发展方向。
(十四)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科技和知识产权局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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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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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
财政核拨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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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 |
财政核拨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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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促进中心 |
财政核拨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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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3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发展理念,科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科技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融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局,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培育创新企业主体,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努力打造创新平台,集聚创新人才,持续加大科技服务力度,全区的科技工作取得了新成果。
一、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强化科技体制改革
我局立足区情,努力取得财政支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对支撑科技工作的政策体系进行了修订和提升。
1.推动出台了《区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及配套的《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程序和标准规定》,奖金总额130万元。在保留科技创业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基础上,增设了“科技重大贡献奖30万元”和“重大发明奖10万元”奖项,并调高和优化了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奖励额度和比例安排,明确了评奖规则和流程。
2.推动出台了《促进专利保护和运用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各类专利奖励和补助的标准和办法。对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3万元,对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对获得上级专利奖和专利密集型企业给予配套奖励。
3.推动出台了《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对项目从立项、实施、结题到经费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进行明确规定和要求,健全了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
4.制订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对区财政扶持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抽查。
5.推动出台了《鲤城区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从培育高企后备、鼓励高企认定、年纳税增长、引进高企、科技金融、技术创新、人才和知识产权等8个方面给予5~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和奖励。全方位鼓励企业强化创新驱动、提升内涵,加快经济转型发展。
二、融入国家自创区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是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抓手。
1.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以规下科技型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对象,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和申报辅导,充分调动企业接受培育和开展申报的积极性。今年共推荐申报企业21家,19家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预计我区高新企业总数可由40家增至48家,净增长率为20%。另外, 2017年走访了30家左右企业,摸底、梳理了企业的成长性、研发能力、知识产权等情况,推荐16家申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并“一对一”辅导服务,以求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同时指导专利数(申评高企的先决条件)未达标的20家企业对标找差补短板,做好明年申报的准备工作。
2.挖掘企业研发投入数据。当前,泉州市全社会研发投入(R&D)占GDP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市政府要求各地按20%的增幅实现区域R&D增长。由于我区R&D历年基数大,且部分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受市场影响研发投入骤降,个别企业停、破产(如天宇化纤破产,单1家企业就产生7000万元研发数据缺口)更是拖累研发总盘子。面对任务指标,通过举办3场区级企业统计业务、研发费用归集、研发费用补助政策宣传等培训会,组织参加市级培训,深入重点企业辅导和政策宣传,引导企业规范归集研发投入;并将该指标列入区政府对街道的绩效考评内容,层层传导压力,争取街道协同配合等多种办法。经过努力,全区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R&D 经费投入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48%,位居全市第三;全区2016年规上企业及高新企业研发投入实现3.2亿元,增幅为-5.18%,总额虽居全市中上水平,但仍远达不到上级的增幅要求。
3.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奖补政策。研发投入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是省、市、区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一是组织18家企业参加研发项目鉴定,73个获鉴定的项目可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二是指导7家企业新获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扩大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投入奖励政策享受面,今年共计12家企业获得237.4万元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奖励,占泉州市获得奖励资金量近18.7%。三是指导发动规上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年中研发投入分段预补助,13家企业获得年中研发投入分段预补助253.07万元,占泉州市补助资金15.3%。另外,对申报研发补助的企业,聘请审计中介机构拟逐一对其研发专帐进行审计,相关审计报告作为拨付企业研发补助的重要依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4.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一是组织引导企业申报科技型企业。已推荐7家企业入选省第一批科技型企业备案名单,另推荐13家企业申报第二批科技型企业备案。二是组织企业申报瞪羚计划入库。推荐10家企业入选市瞪羚计划入库企业,占全市17.2%。其中七星电气、汉威机械、晶彩光电等5家企业被纳入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将获得市科技局贷款贴息支持,补贴金额为企业2016年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总额的50%。三是扎实有效地推动农业科技工作。2017年,我区共推荐5名中高级农业技术人员申报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最终全部获评为省级科技特派员;1个项目获得市级农业科技项目立项。四是推荐企业申报创新券补助,4家企业获省创新券补助14.4万元。
三、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项目带动效应
坚持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凝炼推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项目纳入省、市、区科技计划专项。在用好极为有限的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努力争取省、市的创新资源布局和资金支持。
1.有的放矢地开展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评选。确定2017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重点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科技成果产业化”两个方向,摒除“撒胡椒面”的诟病。经过申报、初审、公告、专家评审、政府立项等流程,今年共安排科技三项费用879. 8万元,下达29个科技项目;其中,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类项目10个,科技成果产业化类项目10个。
2.积极组织申报省、市科技项目。2017年,共征集并推荐宝峰鞋业、远东环保等17家企业22个项目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其中立项项目10个,获扶持资金270万元(其中还有3个项目经费未下达);推荐意科电气、铁通电子等9家企业申报省级科技项目,其中3家企业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获扶持资金70万元。
3.评选和参评各级科技奖、人才项目。一是组织评选区级科技奖。今年初,完成2015-2016年度区级科技奖评选和颁奖工作,共评出科技重大贡献奖1个、科技创业奖2个、科技进步奖10项、专利奖7项(其中重大发明奖1个),发放奖金126万元。二是推荐企业参评上级科技奖项。1项成果获省技术发明奖(为全省6项技术发明奖之一),1家企业获市科技创业奖,6个项目获市科技进步奖;推荐6家企业申报2017年市科技奖,推荐5家企业申报市政府企业创新奖,其中1个项目入围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答辩,1家企业入围市政府企业创新奖考察名单。三是做好人才推荐工作。田中机械黄志明等2家企业2人入选“泉州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各获10万元奖励;目前,我区共有9人入选“省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另外,积极发动科技人才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截至目前已有10位科技人才获评市高层次人才,其中2个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4.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积极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今年来推动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对接51个科技相关项目或平台。其中,七星电气与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合作的“配电线路故障智能定位及保护装置的研制及产业化”,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华盛机械与黎明大学合作的“支重轮侧盖自动化加工设备的研制与产业化”项目,被列入市级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万家鑫集团与华侨大学合作研发鞋业新材料,预计研发投入将超500万元;铂阳精工从美国引进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核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达产后将实现年产靶材1.2GW。二是将“科技成果产业化”作为2017年区级科技项目重点支持的选题方向,区财政安排175万元重点扶持10家企业的10个项目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在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培训中心,成立创业导师服务团,全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培育更多经济增长新动能。
5.开展科技项目“双随机”抽查。为加强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科技财政资金的有效和安全,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制度,建立了抽查对象信息库。2017年,组织专家对4家承担2015年度区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并且配合市局对3家承担市级项目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均未发现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
四、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强化激励保护应用
知识产权工作持续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按照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实现“五个转变”。
1.知识产权创造从“数量”向“质量”转变。专利结构不断优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截至11月,全区完成专利申请1454件,授权74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77件,同比增长15.2%;发明专利授权90件, 同比增长2.8%;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0.18件,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7件的科技工作任务指标。全年共资助专利512项,共计金额326.4万元。
2.知识产权运用从“带动”向“推进”转变。通过强化带动到稳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性显著提升。在2017年泉州市专利奖的评选中,我区获得3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获奖数量创历年之最,获奖比例占全市总数的20%,获奖金额达110万元。另有7个项目获区级专利奖,获奖金额30万元。培育鸿星尔克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晶彩光电、汉威机械获2017年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华硕实业获第三批泉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鸿荣轻工、汉威机械、欧讯电子、环卫士研究院、田中机械、恒兴能源、玉杰软管等7家企业获2017年泉州市第七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培育铂阳精工等5家企业获第六批泉州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培育企业数量居全市首位。帮助晶彩光电、万华科技、蓝蓝高科、七星电气和梅洋塑胶、桑川等6家企业通过直接专利质押获得贷款7250万元,创历史新高。指导4家企业申报省专利质押贴息共57.6万元。
3.知识产权执法从“参与”向“主动”转变。从协同市局联合执法,积极参与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和市场流通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整治行动向主动作为、独立执法转变。今年独立组织查处假冒专利案件38件,完成全年执法任务,完成量居全市第一。
4.知识产权服务从“分散”向“集中”转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联合全市8家专利服务机构与8个街道企业办挂钩,持续走访区各街道的规上及规下科技型企业,上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指导企业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挖掘专利,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升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推动企业强化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产出、运营能力。经努力,功夫动漫成为福建省动漫行业首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的企业,并获得8万元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经费。
5.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从“单一”向“多元”转变。除了在每年的“4.26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中国专利周开展大规模户外宣传活动分发宣传单、赠送宣传纪念品外,还通过调查走访,筛选出企业最感兴趣和急需了解的内容,向企业“走进去”,把企业“送出去”。开展知识产权进医院系列讲座3场,知识产权进学校讲座2场,知识产权进企业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实务培训3场, VR行业、软件行业专利申请专题讲座各1场,向企业、学校送去专利宣传政策材料5000多份。组织企业到市里参加市局举办的“水暖卫浴和纺织面料产业专利导航成果应用专题培训班”、“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实务培训班”、“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实务”等专题培训班。并在侨乡科技报、微信群、“鲤城科技”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媒介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相关专业知识
五、建设特色“双创”平台,强化创新创业联动
认真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方针,支持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利用其场所、资本、教育科研资源开展“双创“活动。在各地“双创”平台遍地开花、百舸争流的形势下,坚持以“特色平台”和“提档升级”体现区域特点,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1.突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特色。引导建设主题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如以科技+文化为特色的“鲤行家”、以“艺能培训”为特色的甲第门,以动漫设计为特色的“漫客工场”等。新增省级众创空间1家,目前共拥有省级3家、市级4家;建设了以民营为特色,运营灵活、服务到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拥有市级以上孵化器5家,其中省级2家,吸引“双创“企业超300家。
2.发展特色新型科研机构。按照“实体办院、投管分离、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的总体思路,建成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1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现有各类民营新型研发机构10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9家。涵盖了传统制造业和新一代数字通信技术、工业设计、虚拟技术、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领域,累计投入研发已达1亿多元。今年,新引进了“木雕艺术研究院”入驻侨光文创园,留住“绿色低碳研究院”总部,新增泉州市通信传输技术研究院和泉州市汉威卫生用品装备研究院2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正在培育、引进生物饲料技术研究院,万家鑫集团与华侨大学联建“鞋业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等。
3.推动“双创”平台提档进级。协助莱搭众创空间迁址扩建,指导“鲤行家”、“甲第门”、“鼎翰创业园”、“海峡匠人梦工场”、“瀚海薪火”、“高技汽车”6家向市级众创空间进位;“漫客工场”、“源和1916创客空间”向省级众创空间进位;“泉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客空间”、向国家级众创空间进位;指导“幸福电商城”向市级互联网孵化器进位;另外,为减轻财政负担,减少政府行为,集中精力服务企业,完成区“科技创业中心”大楼到期退租的交接工作,转向以企业为主体办“民营”孵化器转型发展。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科技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97.49万元,本年支出1,697.3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9万元。
(一)2017年收入1,697.4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4.45万元,下降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06.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91.03万元。
(二)2017年支出1,697.3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4.45万元,下降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79.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7.89万元,公用支出32.04万元。
2.项目支出1,417.3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06.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4.82万元,下降1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科学技术支出(项级科目) 1417.3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0.39万元,减少8 %。主要原因是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4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79万元,同比下降75%。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主要是:公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0.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专家来鲤调研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批次、接待总人数32人次。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1%,主要是:新招聘一个事业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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