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科〔2019〕36号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
组织开展2017年区级科技
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2017年度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已实施期满,根据《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泉鲤政规〔2017〕2号)的要求,应进行结题验收。我局将于11月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研究计划完成情况、实施效果、研究成果的水平与创新性、资金使用等进行考察验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对照要求,按时做好2017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材料填报要求
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书》各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相关表格请从鲤城区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kjj/ggl/)下载。
2.《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需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总结、项目经费决算表或项目审计报告,以及成果证明材料、有关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查新报告及用户报告等,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其他事项
1.2017年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9年11月26日、29日报送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因企业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所造成的后续影响由企业自行承担。
2.本次验收形式主要采用专家集中评审和现场抽查的形式。
3.2017年度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如与承担的上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致,并已做结题验收的,可以直接提供上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联系方式:鲤城区科技局综合股,联系人:夏启容,电话:22355588,E-mail:157891724@qq.com。
附件:1. 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 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书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5日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