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鲤城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把办好民生实事作为践行为民爱民理念的试金石,严格按照年度任务推进计划,有力有序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管理等民生保障方面交出了可喜的答卷。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社会救助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救助保障标准,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由775元/月上调至900元/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10元/月上调至1170元/月;二是推动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推进了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与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全面简化优化审核确认流程,提高审批时效,切实方便困难群众;三是积极开展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探索建立并着力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掌握潜在贫困人员信息,定期督导,动态监测。利用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等,监测预警潜在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四是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重新梳理各级临时救助政策,联合区财政局印发《鲤城区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意见》,优化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将5000元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街道,在各街道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3380户次377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02.08万元,资金发放率达到103.6%。
(二)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持续推进
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鲤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四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和动态增长机制,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切实提升社区工作者待遇;街道社工站建设走向规范化。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8个街道社工站根植基层,发挥社工人才的专业技能,面向社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特殊群体,因地制宜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形成“1+8+N”的运行模式,即1个区级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指导8个街道社工站培育N个社工示范站。
(三)社会事务工作推陈出新
一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稳步推动。依法开展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有序推动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齐头并进,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健康发展。二是移风易俗有实效。着力倡导文明治丧,全年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区户籍逝者治丧、严格遵守移风易俗规定文明治丧的丧属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总计82.9万元。制作上线“鲤城区民政事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该平台覆盖我区15家骨灰寄存单位,并与宏福园、皇迹山陵园等网上祭扫平台协同使用,实现我区网上云祭扫需求全覆盖,满足群众网上祭扫需求;弘扬“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婚俗新风尚。推行免费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制作婚事新办告知书,大力倡导婚俗文明。三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发放。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92元提高至99元,同时将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由原来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19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由原来每人每月92元提高至99元,切实满足我区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和护理保障需要。2022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35.44万元。
(四)养老服务在探索中稳步推动
创新社区综合养老服务新模式,推动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长者食堂建设,不断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硬件基础,投入资金300万元完成海滨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90万元,以改扩建的方式,完成开元街道东升社区、鲤中街道新峰社区及浮桥街道坂头社区3个长者食堂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制定出台我区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投入100万元对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投入20万元建设10个微型消防站,投入110万元(预估)为4248名老年人提供信息化基础服务,为3599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432万元(预估),为54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运营补助133万元,切实推动我区养老事业发展。
(五)创新思维,主动作为,答好创新题目
一是,主动发现、因事施策,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依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困难群众巡访制度,依托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综治网格化管理机制、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发挥社区民政员助理员、驻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及第三方机构的主观能动性,深入辖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儿童以及失能、孤寡、高龄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和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开展定期巡访、排查,并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推动“大数据+社区邻里中心+网格化”工作模式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 二是,组织开展社区优化调整和新建、撤销社区工作。探索开展社区优化调整和新建、撤销社区工作,满足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需求。出台了《鲤城区社区优化调整和新建、撤销社区工作指导意见》,指导街道办事处科学合理推进社区优化调整和新建、撤销社区工作,解决社区四至界限模糊不清、管辖区域交叉重叠、行政管理层级多设等问题,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全年完成涉及5个街道23个社区的优化调整,1916户5982人。三是,牵头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推进落实文明治丧革新的实施方案》,为直接联系宏福园并在宏福园集中举办治丧活动的丧属减免治丧过程中的基本殡葬服务费,最高可减免2813元,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截止到目前一共减免58例,共计减免费用132179元,平均每例减免2278.95元,惠民力度得到加强。建立鲤城区文明治丧专班会商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殡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建立一条信息收集与比对、核查的渠道,收集来自社会面的丧事线索,并根据文明治丧群内的丧事报送情况,以常态性抽查和关键个案核查的方式,对违背治丧革新目标、违反革新要求的工作乱象和不文明治丧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判断、及时反馈。四是,优服务增效能,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探索实践养老工作新模式,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给予养老服务机构相应补贴,用于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短期托养等服务,切实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健康运营;对考评结果达不到标准的,督促相关街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模式,组建助企小分队,提供上门服务,指导养老服务企业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内部管控等方面建章立制,协助企业开展养老机构备案,加强规范运营。
二、2023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我区实际,一方面继续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按照“十四五”养老服务有关规划要求,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持续优化孤寡老人服务,不断将养老服务重心向社区、居家养老延伸,促进全体老年人更好地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进一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社会工作发展、“五社联动”机制,夯实街道(镇)社工站服务,推动社会工作不断迭代升级,为推进基层治理高质量作出更大贡献。
(一)提升社会救助发展成效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民政员参加省、市、区开展的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下沉基层参与街道、社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经办人员熟练掌握社会救助相关业务知识,办理流程和工作规范,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收集整理历年来各级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文件汇编成册,印制《社会救助政策汇编》,助力街道、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印制《鲤城区社会救助服务指南》,以图文形式向群众宣传解读社会救助政策和申请流程,引导困难群众主动申请社会救助。
(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持续推进街道社工站规范化运行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不断完善拓展社工站服务功能,扩大社工站服务范围和受益群众范围,街道社会工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培育社工站示范点,打造具有鲤城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站特色品牌,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特色社工站。
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推动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努力构建机构健全、设施完备、主体多元、供给充分、群众满意的社区服务体系。
(三)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深化移风易俗
1.优化一体化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辖区内骨灰寄存单位的管理,推进文明治丧深入开展
一是完善“鲤城民政事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建设,将各骨灰寄存单位的存放情况纳入监管,并实现骨灰寄存和迁出的动态管理,防止骨灰流失。在现有的清明云祭扫功能基础上,实现辖区内居民清明集中祭扫线上预约功能,推进文明、有序祭扫新风尚。二是倡导移风易俗,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推动文明治丧深入开展的进程中来,努力营造理解、支持文明殡葬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居民公约,加强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
2.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闭环
加强日常监管,打好双随机抽查、专项审计等“组合拳”,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指导;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将未按照要求年报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
一是积极争取市级支持,预计投入100万元,完成1所五星级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二是以社区邻里中心为依托,统筹各类资源,争取上级支持,将邻里中心符合条件的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引进第三方,切实保障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和带动周边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有效运营;三是在有条件的邻里中心新建或改扩建长者食堂,为社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堂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为在周边社区活动的老年人提供配餐等餐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