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28 17:25 浏览量:1

  2020年以来,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积极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局长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要求梳理、规范我局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电子证照生成及应用,做好证照和批文种类目录登记,配置所需电子证照模版,所有新增办件实现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同时做好历史存量证照转化工作。围绕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对民政各项规章制度及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规范。针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实行“阳光民政”,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我局共有6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为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定购了民政法规规章汇编及相关法律学习教材,制定法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讲座辅导、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同时选派骨干参加省、市民政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提高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使民政工作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有力地推动我区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是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按要求建立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件目录,按时报送全年行政执法数据,行政案卷造册存档备查。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依法办事,认定事实、适用依据、操作程序、自由裁量、处理时限合法、合理,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行政复议等案件。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或者废止,杜绝失效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的情形。建立本部门2020年度发文目录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事先送交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后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等渠道进行公开,并同时向区司法局报送备案材料。

  (三)加强法制宣传

  我局结合民政业务涉及的国际社工日、清明节、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印制分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民政法律制度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认知度,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区民政局在2020年法治创建工作中,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二)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