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4-02-06 15:30 浏览量:1

  2023年,鲤城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提升民政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各项工作,以法治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平台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推进工作。组织民政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执法考试,截至2023年底,民政局已有14人获得执法证件。

  (二)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夯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2023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约804万元,特困供养金约304万元,累计救助困难对象432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约149.56万元。负责起草《鲤城区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委托工作实施方案》,将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委托给各街道办事处,推进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与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切实提高救助的审核确认时效,提高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通过有序推动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等工作,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以来,我区共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16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16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9家。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治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问题,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相关要求,做好文件起草、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及时公布我局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区政府门户网行政规范性文件栏与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同步公开。

  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工作开展公开透明、合法合规。截至2023年底,我局审结行政许可16件、行政处罚21件。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项清单,大力推行民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明确我局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目前我局有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8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55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5项。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建设环境

  深化“谁执法谁普法”,确保普法宣传常态化、多元化。充分利用“5.20”“七夕”等结婚登记高峰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分发相关宣传品,切实提高法治宣传的精准度。把握清明、冬至重要节点开展社会普法,通过多样化方式广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让文明殡葬深入人心。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运用“鲤城民政”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与宣传展板、宣传折页、便民手册等线下载体进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实用的解答与指引。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仍需继续提高。目前在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和运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过程中,发现还有部分执法人员对系统操作不熟悉,规范性和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宣传过程中因群众老龄化,了解的知识不够广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亲抓亲管亲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在党组会议上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和各股室业务工作有效结合,积极履行民政行业监管职责,确保民政事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深化法治学习与宣传工作。组织各股室学习法律法规,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等业务领域,结合重阳节、清明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