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及
资金分配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老区社区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拟安排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7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民政局反映。来电来信方式如下:
公示电话:0595-22355761
来信地址: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机关大院1号楼314, 邮编:362000
附件: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鲤城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