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中央衔接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及资金分配的公示
时间:2021-12-20 17:42 浏览量:1
 

鲤城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及

资金分配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老区社区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拟安排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1220日至202112月27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民政局反映。来电来信方式如下: 

  公示电话:0595-22355761  

  来信地址: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机关大院1号楼314 邮编:362000 

  附件: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鲤城区民政局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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