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扶持补贴】鲤城区2023年度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公示
时间:2024-03-20 14:38 浏览量:1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专项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民养老〔2019〕87号)文件规定,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每张每年2400元,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非护理型床位每张每年20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30%以上的,给予每床位每年不低于2400元床位运营补贴,由省、市、区按5:1:4承担。我区共有3家养老机构提交申请,经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有3家,现将区级审核通过的2023年鲤城区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7日前将意见向鲤城区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2355752。

  1、泉州兴贤医院有限公司(兴贤医院养护中心)备案核定护理型床位120张,2023年平均入住床位数97.74张,均为护理型,按照护理型床位每张每年2400元标准,可申请23.44万元床位运营补贴。

  2、泉州市鲤城仰德医院有限公司(仰德医院养护中心)备案核定护理型床位50张,2023年平均入住床位数15.65张,均为护理型,按照护理型床位每张每年2400元标准,可申请3.74万元床位运营补贴。

  3、福建省慈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慈园金山养老院)备案核定护理型床位12张,2023年平均入住床位数9.93张,均为护理型,按照护理型床位每张每年2400元标准,可申请2.38万元床位运营补贴。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