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记者:
今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老龄工作体制进行了优化,强化了民政部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职责。请问,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下一步民政部在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有哪些考虑?
唐登杰:
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深刻阐明我国老龄工作战略定位,系统明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原则思路,全面部署老龄工作任务举措,为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有力保证。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新时代老龄工作指明了方向任务。今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了老龄工作体制,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等职责划入民政部。这是党中央着眼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的重大决策。民政部认真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深刻认识肩负的使命任务,我们将紧紧抓住“十四五”重要窗口机遇期,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路子。
一是强化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体系。推动在老龄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强化全国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加快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落实好各级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进一步推动将老龄工作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纳入各方面为民办实事内容,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取得新进展。我们将持续推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完善健康支撑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基本养老服务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力度,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和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三是持续引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和工作合力。协调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鼓励支持老年人发挥积极作用。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请问,民政部在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和提升惠民便民水平方面有什么样的政策举措?
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
近年来我们各级民政部门加大了便民利民惠企力度。形象地说,我们打出了一套便民服务“组合拳”,初步形成了便民服务“组合拳”效应。
在社会救助领域,我们实施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目的是方便群众申请;在养老服务领域,我们实施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以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在精神障碍患者服务领域,我们开展了“精康融合”行动,以更好地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的康复服务需求,促进他们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在残疾人服务领域,我们开展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活动,让更多有需要的老百姓能够用得上;在婚姻登记管理领域,今年我们扩大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范围由7个省份扩大到21个省份,覆盖了我国总人口的78.5%,可以说满足了大多数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在残疾人福利领域,我们实施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申请“跨省通办”;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上,我们也实行了“跨省通办”;与此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乡村著名行动”,推进“互联网+地名服务”,目的就是方便群众出游出行,助力乡村振兴;我们还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轻负担专项行动,清理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合法合理收费,我们初步统计,减轻企业负担约18亿元,切实帮助了不少市场主体减负纾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给人民办事的,就是要让人民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一年比一年过得好。”我们的工作离总书记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各项民政便民服务工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也请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监督我们、批评我们,给我们加油。
中国新闻社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有评论认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请问,民政部在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还有什么考虑和打算?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李保俊: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近年来,民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我主要从立法、执法、普法三个角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在立法方面,民政部围绕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推动制修订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6件,牵头起草社会救助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草案送审稿4件,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修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6件。目前国家层面涉及规范民政职能的法律9件、行政法规18件、民政部规章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70多件,加上800多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民政工作总体上实现有法可依。同时,在一些领域还缺乏起支架作用的法律,有的政策法规还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动这些领域的立法将是下一步我们的工作重点。
在执法方面,民政部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农村低保、养老诈骗、非法社会组织集中整治。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明确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严格依法履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管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在普法方面,近几年来,民政部实施完成了全国民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八五”普法规划,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活动,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开展普法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下一步,我们要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在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守法的同时,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作为普法重点,在实时普法、公益普法、精准普法上下功夫,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封面新闻记者:
社会组织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社会组织近90万个。请问,民政部如何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詹成付:
正如记者刚才所讲,我国目前有近90万家社会组织,覆盖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体一点说,在这近90万家社会组织中,有社会团体37万多家,51万多家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比如民办的幼儿园、学校,有近1万家是基金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已经超过了1100万人,资产总规模超过了5800亿元,社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对我们共同经历过的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开局以来,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重要决策部署,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结构布局为主线,以服务国家和社会为使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五个抓好”。
一是抓好方向引领。我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确保广大社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走稳走牢走远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是抓好制度保障。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税费优惠、人才保障等政策的落实力度,激发社会组织的内生活力和发展动力。
三是抓好作用发挥。我们动员行业协会商会助力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动员学会研究会助力国家科技创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动员社会服务机构助力民生保障和服务,动员环保类社会组织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动员慈善组织大力发展新征程上的慈善事业。最近,我们组织部分全国性社会组织和东部地区一些社会组织跟全国160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结对帮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方方面面的欢迎,我们在座的不少记者都报道了相关消息。
四是抓好监督管理。我们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们切实履行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信用管理、执法监督等各项行政职责,推动社会组织自觉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不断提升自律自治水平。
五是抓好环境营造。我们选树了一批先进的社会组织,形成了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效应。我们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扬“亮剑”精神,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严厉打击整治各种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的生态空间。
红星新闻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请问,民政部作为负责基本民生保障的重要部门,在加强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
近年来,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困难程度分层、救助内容分类、动态监测预警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快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重点做好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的发现和救助工作。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着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救助保障标准,到今年6月底,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4.8%、8.5%。今年1-6月全国累计支出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资金1265亿元,比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加强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并与教育、医疗、住建、乡村振兴、工会、残联等部门建立共享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三是健全综合救助帮扶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政策,按照对象分层、救助分类、覆盖全面、协同高效的思路完善相关救助政策,不断提升救助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力度。同时我们还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支持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近期民政部已就这方面工作印发了文件,作出了相关部署。
四是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瞄准共同富裕目标下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理论研究,在服务类社会救助、居住地申办低保、统筹救助资源、提高经办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试点试验,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出台政策制度,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财经记者:
今年5月,《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正式公开发布。请问,目前已经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还将有哪些举措?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
本养老服务”。今年5月,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也公开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这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入到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今年以来,民政部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推动各地加快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设计。以出台实施方案、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重点,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工作节奏,做好省级层面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设计。目前,多数省份都已经出台了实施方案,其余省份也都在陆续发布中。一些地方还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内容和标准方面做“加法”,不断实现突破和创新。
二是持续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2023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会同财政部实施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持续推进新建居住区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三是指导做好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落地。推动各地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落实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项目。指导各地加快实施探访关爱服务,把服务主动送上门,提前发现和预防居家养老风险。
下一步,民政部将持续加大《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一是督促指导尚未出台省级实施方案的地方尽快在年底前出台。二是着力推进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所列项目的落地生效,尽快把党中央的温暖送到老年人身边。三是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保障、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信息、服务保障信息统一归集、互认和开放共享,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更好地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请问民政部在儿童福利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詹成付:
习近平总书记心系儿童事业,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的孩子,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让所有孩子都能够有一个幸福美好的童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任务。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重要决策部署,立足民政职能职责,坚持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来保障各类困境儿童的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持续提高他们的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我们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纳入了保障的范围,并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让这些孩子们衣食无忧,生活幸福,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加强医疗康复服务。我们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实施了“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成功开展了许多手术治疗和康复服务,减轻这些孩子们的疾患,有力帮助了他们健康成长。
三是加强教育帮扶。我们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考入大中专和高等院校的孤儿发放助学金,让这些孩子们能够安心读书、安心上学。
四是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转型。我们联合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统筹儿童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心理健康一体化发展,为这些孩子们成长提供更好的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更加注重精准保障。以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权益为导向,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统筹解决好群体性的需求和个性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各类困境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要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础下,更加关注各类困境儿童的精神关爱和成长成才,健全完善教育就学、心理健康、自信自强等措施,促进这些孩子们德智体美劳多方面全面发展。
三是要更加注重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细化养育照护服务、强化特色康复能力建设、优化特殊教育服务、开展专业社工服务,更好地保障机构内儿童健康安全成长。
在这里,我也希望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通过你们的传播力,号召有爱心的志愿者多到儿童福利院走一走、看一看,欢迎大家成为儿童福利事业的志愿者,帮助这些孩子们健康成长。
三沙卫视记者: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去年,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请问,民政部在贯彻《条例》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举措?
李保俊:
我介绍一下《地名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1986年国务院颁布《地名管理条例》,30多年来,地名管理的范围、对象、任务、方式、环境都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名管理工作,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去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公布后,民政部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概括起来,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了《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制度和地名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健全和完善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管理体制,推动形成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二是持续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命名规则,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地名方案编制,落实备案公告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公告工作平台。持续推进地名标准化,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规范地名的拼写和译写。持续更新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部署开展了“乡村著名行动”,以地名采集上图为牵引,带动乡村地名命名设标、文化宣传保护、地名信息服务等工作,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组团参加了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积极宣传我国地名工作成果,促进地名管理国际交流合作。
三是大力加强地名文化的传承保护。鲜明价值导向,彰显时代精神,在地名命名中倡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效提升新生地名文化的内涵。落实《条例》关于地名文化保护的有关要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体系研究,推动建立地名保护名录,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老地名。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摄制播出了《中国地名大会》节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地名文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深化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近年来,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请问,下一步民政部门在推进我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唐登杰:
公益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正如你刚才所讲,社会对公益慈善事业关注度越来越高,参与度也越来越高。据统计,目前我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1.3万家;慈善捐赠规模稳步增长;慈善制度不断健全,公益慈善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公益慈善力量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以及科教文卫、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等多个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9月5日,是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我们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了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慈善项目、慈善楷模、爱心企业、爱心个人和爱心团队。在座的不少媒体都作了全面的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在此我也向大家表示感谢。
党的二十大作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强调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抓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响应党的号召,发挥积极作用,确保正确方向。坚持以最需要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众为重点,推进公益慈善资源及时准确地惠及各类困难群众,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慈善法修订以及配套政策完善工作,促进第三次分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制度协调配套。
二是积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弘扬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好重要节日、慈善表彰等载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鼓励各地丰富参与形式,拓宽参与渠道,加强数字技术在慈善领域的应用,加快形成人人慈善、随手公益的生动局面。
三是加强慈善事业监管,着力推进阳光慈善。加强慈善组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现代慈善组织体系。实施“阳光慈善”工程,鼓励社会公众和各类媒体对慈善进行监督,促进各类慈善组织全面、真实、准确地公开信息,加强慈善活动全过程监管,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这个问题我就作以上简要回答。借此机会,我也谨代表民政部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特别是民政事业的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