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依据合法、合理、有效的问题。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清理依据
1.《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号);
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清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为我局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均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其中:2020年度发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2022年度发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
鲤城区民政局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函 |
泉鲤民函〔2020〕24号 |
2020年3月13日 |
2 |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推进落实文明治丧革新的实施方案 |
泉鲤民规〔2022〕94号 |
2022年8月9日 |
3 |
鲤城区民政局 鲤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
泉鲤民规〔2022〕95号 |
2022年8月10日 |
四、实施时间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2024年1月8日起施行。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小吴,电话:0595-22355761。
-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