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我局开展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发现并修改或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进展
由局办公室牵头梳理,经沟通协调、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核与会议研究通过,最终形成《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四、范围期限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为以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我局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六、关键词诠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七、注意事项
本通告由鲤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吴雅鑫,电话:0595-22355761。
-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