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时间:2024-09-26 17:12 浏览量:1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

  2.补助对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3.补助内容: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监测技术培训、数据分析、建立监测田间试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购买墒情监测设备、墒情监测点建设等以及相关支出。

  4.补助标准:一是全省24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安排补助219万元。其中:231个常规耕地质量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安排补助资金0.8万元,共计184.8万元;9个“三区四情”长期定位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安排补助资金3.8万元,共计34.2万元。二是土壤墒情监测工作安排补助21万元,其中:福安、漳浦、荔城、云霄和东山5个县(市、区)每个县1万元,共计5万元;福安市建设自动墒情监测点,安排补助资金16万元。

  5.申报程序:省土肥总站按照常规监测点、“三区四情”监测点、土壤墒情监测点补贴原则下达项目县监测点补助资金;项目县根据监测田块和任务,安排每个监测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