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农水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时间:2024-05-24 10:41 浏览量:1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21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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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1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1

  泉州江南新区商贸物流中心锦美安置区项目

  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贯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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