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鲤城区农水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时间:2024-09-23 16:57 浏览量:1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3日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0595-22355575

  传  真:0595-22355829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4号楼513

  邮  编:362000

  2024年9月23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1

鲤城林荫大道(笋江路至浮桥街)道路项目

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沁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23日

https://www.yanshou100.

com/item_detail.html?

id=354499

2

站前大道K2地块(西侧、南侧)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沁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23日

https://www.yanshou100.

com/item_detail.

html?id=354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