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3日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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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62000
2024年9月23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1 |
鲤城林荫大道(笋江路至浮桥街)道路项目 |
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沁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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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
https://www.yanshou100. com/item_detail.html? id=354499 |
2 |
站前大道K2地块(西侧、南侧)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
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沁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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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
https://www.yanshou100. com/item_detail. html?id=3545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