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鲤城区农水局关于2024年9月30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时间:2024-09-30 17:12 浏览量:1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30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0595-22355575

  传  真:0595-22355829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4号楼513

  邮  编:362000

  2024年9月30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1

泉州高新园区(江南园)创业投资服务中心

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泉州茅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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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

https://www.yanshou100.com

/item_detail.

html?id=357170

2

春江天镜

泉州嘉乔置业有限公司

福建丰霈塬环保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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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

https://www.yanshou100.com

/item_detail.

html?id=35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