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农水局关于2025年8月4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时间:2025-08-04 10:39 浏览量:1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4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4日-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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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