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8:29 浏览量: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4号楼五楼;电话:0595-2235582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对照2023年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逐项自查整改,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各项评估指标得到落实。加大涉及民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农补贴领域信息和资金实际发放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已按时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保存,2023年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全文6件、电子全文6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平台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在认真做好农水局线下政务公开栏的信息公开基础上,主动向社会公开“三农”信息、涉农、水、渔业、河长制等宣传及农业“五新”推广等相关信息,切实回应群众对农水工作的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专人负责,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保证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及时完整地更新,并对不足之处进行及时修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发布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5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定期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