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河长办与鲤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交流
时间:2021-06-04 17:54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自20191231日成立以来,双方积极合作,共同开展水环境执法联动及“河长制”宣传工作,加强群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推进了“河长制”工作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重点流域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63日,鲤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来我办,双方就“河长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展开交流,分析原因所在,积极探讨解决方案,现场氛围十分融洽。

下阶段,双方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各流域水资源生态司法预防、修复、打击力度,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