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于2025年10月09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泉鲤市监执罚告〔2025〕035号),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公司及利害关系人无法取得联系,本局采取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泉鲤市监执罚告〔2025〕035号),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泉鲤市监执罚告〔2025〕03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泉鲤市监执罚告〔2025〕035号)
联系人: 林彬、李健 联系电话: 0595-22370917
联系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402-31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5 年10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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