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
时间:2021-04-23 09:22 浏览量:1

 

一是加大宣贯力度。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局专门组织泉州市化妆品美业商会相关企业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详细解读,梳理化妆品经营监管中常见的违法情形及处罚依据,对照新旧法规深入分析,要求企业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并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部署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执法行动,由综合执法二大队、各基层所与监管业务股室联合在辖区内开展摸排检查。对大型超市、小百货市场等化妆品集中经营场所,以及化妆品零售店、美容美发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来源、索证索票、台账管理,严厉查处经营单位销售未经注册(备案)的进口产品、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擅自配制化妆品、违法宣称功效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30余家次,对2起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行为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化妆品违法违规经营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新条例威慑作用,规范行业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用妆安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