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0-10 10:59 浏览量:1

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4年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按照《2024年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相结合,针对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切事项,科学确定抽查任务和抽查比例,通过差异化抽查比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提高日常监管效能,守住安全底线,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抽查任务

  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部署,2024年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去年末企业实有总数1.5%比例进行抽取,具体抽查任务情况(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抽查比例、检查事项等)见附件。

  对未列入2024年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范围的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由区局相关业务股组织临时性“双随机”抽查。

  三、任务分工

  2024年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通过福建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统一随机开展,包括检查对象的抽取、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录入等具体环节。通过福建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的抽查任务,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检查。

  抽查对象属产品、项目、行为、专门对象库等无法通过福建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随机抽取的,由区局相关业务股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部署、抽取、落实。区局各相关业务股要负责细化相应业务范围内的抽查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组织、指导各检查组完成相应抽查任务。

  四、任务实施

  任务实施期限为2024年的各项抽查任务,集中检查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分别录入福建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并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应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按照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抽查工作开展。区局信用监管股牵头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和平台运用,各业务股要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抽查任务,深化“双随机”监管全流程整合,组织开展抽查检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并公示,同时加强对各检查组的指导,帮助解决抽查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

  (二)强化职责落实。坚守“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认真细致落实抽查任务。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鲤城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明确的检查要点、检查方式实施抽查。对于应当现场检查的,杜绝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其他方式替代,防止抽查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三)强化结果处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检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的信用记录,推进部门间互认和使用,对守信者予以政策支持激励,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要做好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衔接,针对具体检查情况,分门别类依法做好责令整改、线索移送、立案调查、列入失信行为等后续处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考核。继续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区局信用监管股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考评,组织开展信息沟通和学习交流,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进行工作通报。各业务股要采取切实具体的措施,确保抽查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2024年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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