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11-21 09:33 浏览量:1

  2019年2月22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泉政办〔2019〕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的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8〕14号),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加强与科技、工信、医保、金融、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会商、研究,对省、市相关支持政策进行集成,在原有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扶持传统中药创新、传承发展传统中药、强化融资租赁服务能力、发展企业债券融资服务、推进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机构服务能力、优化审评审批过程服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等8项内容,形成《关于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二、基本框架 

  《通知》贯彻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8〕1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8〕89号)、《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泉委办发〔2018〕34号)的精神和要求,从鼓励药械研发创新、扶持传统中药传承和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强化分类指导、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对鼓励药械企业参与药械研发创新,促进药械产业发展提出相关要求。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4个方面21项工作: 

  (一) 全力推进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 

  1.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药械研发创新; 

  2.积极推进创新成果转化; 

  3.鼓励进行工艺技术改造; 

  4.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 

  5.扶持传统中药创新; 

  6.传承发展传统中药。 

  (二)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2.推动药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5.发展企业债券融资服务。 

  (三) 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1.落实人才优惠政策; 

  2.加强药械专业技术人才对接服务; 

  3.加大医保政策扶持力度; 

  4.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5.推进临床试验机构建设; 

  6.提升检验机构服务能力; 

  7.优化审评审批过程服务 

  8.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四) 加强组织实施: 

  1.加强分类指导; 

  2.密切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