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台,其中1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笔记本电脑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 |
GB 4943.1-2011 |
2 |
抗电强度 |
GB 4943.1-2011 |
3 |
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 |
GB 4943.1-2011 |
4 |
电气绝缘 |
GB 4943.1-2011 |
5 |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 或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 |
GB/T 9254-2008及其第1号修改单 或GB/T 9254.1-2021 |
6 |
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 或不对称模式传导发射 |
GB/T 9254-2008及其第1号修改单 或GB/T 9254.1-2021 |
7 |
辐射骚扰(1GHz以下) 或1GHz以下辐射发射 |
GB/T 9254-2008及其第1号修改单 或GB/T 9254.1-2021 |
8 |
辐射骚扰(1GHz以上) 或1GHz以上辐射发射 |
GB/T 9254-2008及其第1号修改单 或GB/T 9254.1-2021 |
9 |
典型能源消耗(能效等级) |
GB 28380-2012 |
注:电磁兼容项目检验根据换版实施的具体情况按表中序号5~8项目进行。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及其第1号修改单
GB/T9254.1-2021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
GB 28380-2012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