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背提包
时间:2023-10-07 15:54 浏览量:1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个(只),其中1个(只)作为检验样品,1个(只)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测方法

 
 

  1

  游离甲醛

  GB/T 2912.1-2009(织物)

  GB/T 19941-2005(皮革、再生革)

  GB/T 19941.1-2019(皮革、再生革)

 

  2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2011(织物)

  GB/T 19942-2005(皮革、再生革)

  GB/T 19942-2019(皮革、再生革)

 

  3

  振荡冲击性能

  QB/T 1333-2018

  QB/T 2922-2018

  QB/T 5083-2017 B法

 

  4

  包锁耐用性能

  QB/T 1333-2018

 

  5

  扣件耐用性能

  QB/T 5084-2017

 

  6

  拉链耐用度

  QB/T 1333-2018

 

  7

  缝合强度

  QB/T 1333-2018

 

  8

  塑料插扣耐用性能

  QB/T5247-2018

 

  9

  摩擦色牢度

  (沾色)

  QB/T2537-2001

  GB/T3920-2008

   

  QB/T2790-2006

  GB/T22889-2008

 

  注:1.表2序号3振荡冲击性能不适用“总长度小于120mm的提把(拎带)背提包或简易收叠式包”。

  2.表2序号4包锁耐用性能不适用“装饰锁”。

  3.表2序号9摩擦色牢度(沾色)“不适用于特殊风格材料”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QB/T 1333-2018背提包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