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参加2021-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项目企业和评估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1-08-17 11:24 浏览量:1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泉市监规〔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征集参加2021-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项目企业和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项目的企业(以下简称参加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2.住所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

3.拥有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4.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涉黑涉恶及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名单。

 (二)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项目的评估机构(以下简称参加评估机构)

1.经营满两年,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和知识产权评估能力,年度内名下专业资产评估师人数不低于20人,在知识产权评估及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面拥有较多成功案例;

2.风险控制能力强,企业信用度较好,未出现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参加企业

1)提交《泉州市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2)提交本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范畴等内容的承诺书(见附件3)。

2.参加评估机构

1)提交《参加2021-2022年度泉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风险补偿项目资评估机构登记表》(见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

2)提交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等信用良好佐证材料。

(二)提交材料时间

1.常年征集参加企业。首次申报,请意向企业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参加企业进行涉黑涉恶、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审查,审查通过的,于2021年9月15日前推荐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今后请各参加企业在每季度第3个月的10日前(不含2021年第三季度),向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参加向企业进行涉黑涉恶、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审查,审查通过的,于当季度末推荐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2.参加评估机构。请参加评估机构2021年8月15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提交相关材料,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42室,联系电话:0595-22118711。

(三)对外公示

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通过的参加企业、参加评估机构,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意见的,纳入风险补偿金项目名单并推送至市担保公司。

(四)贷款报备

纳入风险补偿金项目名单的企业,应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流程前填写《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报备表》(见附件5),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备(仅需电子版),报备邮箱:qzyycjk@163.com,邮件名称“**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报备”。

三、有关说明

1.纳入风险补偿金项目名单企业的贷款申请,是否能取得贷款以及贷款的额度,需经银行等部门审查后确定。

2.纳入风险补偿金代偿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原则上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每家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次贷款期限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3.贷款利率由借款企业和合作银行自行商定,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合作银行同类型客户的平均贷款利率水平,也不得超过“一年期LPR+100BP”。担保费率不高于1.5%;评估费率不高于1%


附件:1.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2.泉州市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登记表

3.承诺书

4.泉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机构采集表

5.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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