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调整专利资助办理与发放的通知》(闽知发〔2021〕17号,以下简称《省通知》),省知识产权局拟对《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进行修订,对省专利资助政策进行调整。按照《省通知》要求,为做好政策衔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6月30日前,仍按原有专利资助政策通过《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资助,我局将按规定发放有关资助资金;7月1日起,《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暂停受理专利资助申请,待《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修订完成后,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