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台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中心管委会各科室: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放管服”改革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闽审改办〔2022〕2号)关于“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工作时间。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制定辖区内政务服务场所工作时间”的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起,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对外服务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一、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二、请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台商区行政审 批服务局同时负责本辖区所属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政务服务场所统一对外服务时间。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