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对以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鲤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2月15日24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c22138802@163.com。
附件:1.《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
2.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