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管理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制定依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公布2023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主要包含以下附件: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3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四、实施时间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公布2023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23年1月17日起施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22138825。
- 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公布2023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2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