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我局牵头起草了《泉州市鲤城区福林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泉州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四楼423室 鲤城区自然资源局(邮编:362000)。来信请注明“《泉州市鲤城区福林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c22769621@163.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1日。
附件:泉州市鲤城区福林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