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依法治区办: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和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主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鲤城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普法首要任务
1.深化学法用法制度。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党政干部经常性学法、局务会集中探讨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021年,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森林法》《规划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多项党内法规制度集中学法活动。并开设“自然资源法治课堂”,对城市规划管理和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土地成片报批政策、《保密法》《信访条例》等“领导讲堂”进行深入解读,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执法人员经常性学法。2021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组织2场旁听庭审活动和2场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暨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专题线上培训;带头组织未持证人员全体参加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和市自然资源专业法律等2场考试;每月开展1场自然资源大讲堂的干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16名技术骨干分批参加泉州市事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轮训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更新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技能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同时,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和网上党内法规知识考试答题活动等“新媒体法雨行动”,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执法队伍规范管理。一是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年初组织对10名执法人员换发新执法证;下半年组织未持证人员全体参加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和市自然资源专业法律等2场考试,并按要求对10名符合条件的干部申报领取执法证,推动落实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领导干部网上法律政策学习和事业专技人员线上法律政策知识培训等执法人员经常性学法活动,有效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工作。落实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和宣传费用等纳入局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健全完善清单管理。一是梳理公布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将普法责任清单公布在区政府和我局政务网页,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将我局普法落实情况及时上传公布到全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和“百千万计划”平台。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放管服”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顺利承接市级下放住宅增设电梯和鲤城古城外个人建房申请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深化监管方式创新,对接上级“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涉及的自然资源监管清单进行录入工作,逐步实行全覆盖严监管。
(二)坚持把服务大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等各项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日常工作有重点、年度有总结;完成“七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工作,拓宽多层次、多领域法制宣传途径,依托党员先锋服务队,结合政策法规便民集市日等载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宣传。有计划全面推进全局普法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年”拓展提升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清单,按照项目细化举措及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开展情况按要求报告区“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办。
2.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活动,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核心要求,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攻坚战”、法治政府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结合新法和疫情防控需要开展“普法行”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网络等自然资源行业特色的“法律七进”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法普法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法律学法普法活动;开展《土地法》等自然资源行业法律学法普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活动和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公务员“依法行政”“海丝文化”专题培训班;组织一般干部职工参加泉州市事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轮训继续;组织2批次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活动、开展区地质灾害专题培训、新《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自然资源领域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更新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技能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二是结合“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活动契机,开展多样化“普法行”。2021年3至4月,结合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联建社区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爱鸟周”等进居入户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切实提高居民群众法治意识。5月,开展“送‘法’下乡,‘典’亮生活”——《民法典》专题宣讲暨送法进小区活动。同时,开展领导一线办公和N+1睦邻座谈会活动,收集民意现场解决问题服务民生,助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不断走向制度化、常态化。12月,结合宪法宣传周和八五普法启动月,开展倾情奉“宪”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行动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群众办实事,为社会做好事,让普法宣传“飞入寻常百姓家”。同时,紧扣“深化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要求,结合《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新法速递,开展“遇见古城世遗?助力品质名城”主题活动,助力依法参与古城保护提升工作,深入推进“品质名城?文明新风”行动。三是完成“七五”普法总结工作。认真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普法规划要求,草拟《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八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科学谋划我局八五普法规划工作。
3.创新法制工作宣传载体。坚持把智慧普法和精准普法作为创新方向,依托“互联网+”打通服务群众法律需求的“最后一公里”,建立“鲤城自然资源”微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及单位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发布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动态,推动群众喜闻乐见的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走进千家万户。2021年共报送普法依法行政信息12余条,并强化媒体合作,对《宪法》《民法典》专题宣传月、土地日宣传、清明期间禁止祭扫和森林防火、《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宣传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和法制创新工作,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闽南网、泉州网、鲤城网、《海峡资源报》等进行跟踪报道,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宣传面。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二是结合标准化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全过程公开工作,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五级十五同”事项的全面梳理,通报完成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全面梳理工作,优化政务服务,减时间、少跑动,提高即办件比例和推进网办深度,推行“一趟不用跑”和“全流程网办”审批事项,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通过短信、快递等多种渠道宣传“非接触式”审批途径,推动“网上办”,能网上办的事项全部网上办。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一趟不用跑”“全程网办”审批事项由原来7项,调整为31项,占比提高到86.11%,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三减一提升”;压缩事项比例至87.27%,平均跑到次数0.14,即办件比例压缩至66.67%,各项指标完成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拓展更多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强化线上办理后台支撑能力,推出全局42项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推进便民服务提速增效。同时,将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定办结时限30日,在前期压缩为承诺办结时限8日,再行压缩至5日,助力政务服务提速升级。2021年,审批办结18件,其中,行政许可16件(含1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和1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其他行政权力2件(含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县级初审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同时,持续改进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电子证照库运用,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全过程记录,在我局部门网站增设公告栏和行业管理栏,做好2021年度行政许可审批执法信息在专栏统一公示,并同步对接泉州市信用网,做好“双公示”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监管行为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发布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三是深化“互联网+监管”,推进自然资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探索实施智慧监管,启动“互联网+监管”模式,有效地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在区自然资源局政务网页公示和一体化审批平台推送泉州市“双公示”平台,加大对企业信用的公示力度。四是完成自由裁量权动态调整。根据《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泉鲤司〔2021〕14号)和《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对照《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出台明确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事项裁量权适用基准。五是创新“两法衔接”机制,提升执法合力。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通过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升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力度,2021年11月,区自然资源局加强与区检察院联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无缝对接,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在打击野生动物和森林保护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和诉讼工作中,我区都有新突破。
2.运用法治思维,护航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紧跟法律调整施行,主动靠前推动新区战略引擎。围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主动融入营商环境提升年、民营经济发展年、城乡品质提升年“三个年”活动,盘活土地催生新活力,打好“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组合拳,突破制约发展的掣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服务质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扎实开展“我为企业解难事”实践活动,积极指导企业腾笼换鸟,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协助指导做好火炬电子智慧总部大楼规划调整工作,高新区科创中心项目和火炬电子超级电容项目等2个项目用地于已今年3月推出挂牌。二是盘活资源,汇聚“行动力”。积极发挥规划用地综合协调作用,主动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从服务保障重点项目一线入手推进规划用地工作。今年,整理汇编成册《鲤城区服务用地报批工作文件选编》,从细节上入手,成立用地报批专班,靠前指导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用地报批工作。同时,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把握土地投放的规模、时机、节奏,成功出让延陵安商房、龙湖春江天境、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和火炬电子超级电容项目4宗地块,总面积388.99亩,成交价18.31亿元,有效缓解城市更新资金压力。三是靶向施政,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按要求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按时提交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成果,被省三调办通报表扬。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推行林长制,全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在重要时点切实加强森林安全宣传力度,今年清明期间,利用无人机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提示,发送森林防火温馨短信20万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建成6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24小时自动识别对林区及林区边缘周围的烟雾监测,2021年,累计处置火险预警近60起,逐步实现森林防火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型升级。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范。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地质隐患点的安全问题,专家培训+常态化巡查,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全力推进乌石社区岭头崩塌治理工程。至此,乌石社区地灾隐患点得以消除,有效保护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行政行为动态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处罚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参加鲤城区司法局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执法卷宗评查工作,落实自查、自评、自纠制度,建立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案件目录,并按规定报送2021年度每季度和全年行政执法数据表,逐步提高执法卷宗质量,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二是梳理本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并报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梳理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并及时上报区司法局。三是配合做好行业立法。配合做好《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从法律的严谨性和我区实际出发,进行多轮梳理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为我市的立法工作出谋划策。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严格落实《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好审查备案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1年,我局代区委或区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份,均经集体研究和合法性审查,按要求报送区司法局审查和备案,同时,建立全面、准确、动态的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并举,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我局2021年度发文目录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按规定报送区司法局。
(四)普治并举,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
1.紧贴民生需求,加强综合治理。一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积极化解信访矛盾。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倾听群众呼声,消除不安定因素和隐患。2021年以来,共受理12345平台诉求件65件,办理人民网留言3件,办理信访受理情况告知书14件、答复意见书11件,全部均按时办理率100%。二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足工作职能,统一细化部署,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三是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将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和司法公正为民结合起来,按要求每季度报送进展情况报表,推进建立大调解格局。
2.紧系群众期盼,强化监督制约。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突出“四个到位”,做到“两个结合”,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委员提案作为政府提升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当前呼声、期盼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的联系沟通机制, 7月份,集中一周“走出去”与代表、委员们当面沟通,提前办结,开展“两见面一沟通”,2021年度办理的区人大11件、政协9件满意率均达100%,真正把办理过程变成与代表委员互动的过程。二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每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增强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成效,形成覆盖全局的舆论监督矩阵。
二、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思路
(一)存在问题困难
2021年,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重要批示精神还不够到位,职能履职还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仍然不够有力等困难和问题。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区自然资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及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新发展要求,继续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核心要求,坚持把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智慧普法和精准普法作为创新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管理,全力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加快土地出让步伐,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持续深化古城提质行动,维护群众权益,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办事水平,继续推进“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审批提速增效,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能。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建设进程。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靠前服务,持续抓好项目报批,保障用地需求。加强对2022年我区土地“招拍挂”出让计划执行的跟踪,争取我区有更多用地项目及时推出土地出让。强化资源保护,按照权限对我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
三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各部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大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