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结合“抓城建提品质”行动,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发展,较好地完成《政府工作报告》自然资源相关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重点工作及亮点成效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我局按照市、区党委、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和“活古城、战江南”部署要求,以配合市级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龙头,突出高起点规划引领。
1.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单元控规合理性调整建议,确定不同单元的主要功能、容量及开发强度控制、“六线”控制、“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控制、特殊控制要求,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8月1日,《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完成并录入福建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2.开展江南四大产业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在总结分析上位规划的基础上,提出新塘工业区、工矿汽配城片区、奇星奇信片区、华塑厂及周边改造片区的未来发展方向及重点控制内容,同时细化投资估算和运作模式。目前已完成编制工作,拟近期提交市级审核。
(二)坚持服务发展,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1.持续推进土地出让,赋能江南城市更新。以繁荣-站前西片区开发建设为主轴,把握土地投放市场的规模、时机、节奏,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截至12月22日,我区完成住宅用地出让1宗50.45亩、商务金融用地1宗19.34亩、中小学用地3宗99.78亩,土地出让金9.4633亿元。
2.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推动城市转型升级。截至12月22日,我区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74.12亩(分别为站前大道一、六、十一路245.78亩,坂头安商房70.48亩,建发养云7.41亩,鲤2023-1号地块50.45亩)、闲置土地248.83亩,处置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数。
3.盘活低效用地,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明晰实施路径。对照市级四大任务21项具体工作,结合鲤城实际,制定鲤城区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统筹优化配置空间资源、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3项重点任务,逐一确定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二是明晰任务底数。按照“先产业后城镇”的思路,全面推进低效用地调查评价工作,调查范围覆盖古城区拟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和江南新区所有产业用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地块面积约16860亩、建筑面积约2133.7万平方米;三是明晰推进方向。结合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按照政企合作、收储改造、企业自改3种模式分批分类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首批试点高新区北部片区1162亩工业用地,通过政企合作、收储改造、企业自改等方式,目前已初步盘活科创中心、火炬紫华园等项目用地超460亩,已开工或即将开工项目8个,建成后预计可新增工业面积约57万㎡。第二批试点金上路片区改造项目,面积约77.71亩,拟作为科创中心二期项目园区,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可新增产业空间约5.2万㎡,有效串联起首批试点1162亩工业用地,同时为周边企业提供配套设施。古城方面聚焦创建“世遗典范城”,将古城细分为八大分区,围绕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街巷提升、基础配套和交通体系建设、古城载体提升、文商旅6个方面策划项目,不断完善古城核心区功能布局。
4.做好用地要素保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局按轻重缓急排出时序计划,通过前期早介入、中期细服务、后期紧跟踪,组建专班,梳理报批流程,指派专人与业主单位、街道、社区对接联系,负责指导、督促材料组件,按程序一环紧扣一环推进,同时加强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争取最大力度支持。今年以来,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方面,已完成通政小学(田中校区)、西隅中心小学(坂头校区)、江南大型垃圾转运站、金泰花园二期、金鲤大道、站前西片区H地块等项目农转用组卷上报,目前均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30亩;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审方面,当前已完成金泰片区、站前大道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工作并获省政府批准,成片开发总面积1831亩,正在持续推进江南新区综合配套项目浮桥一期等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三)坚持绿色发展,优化林业生态建设。
1.全面提升林长制。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林长组织架构,由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正副林长,配备街道林长25名、社区林长59名,并确立各自责任区域,初步建成覆盖全域森林资源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出台《2023年鲤城区林长制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林长制工作。2023年以来,区级林长先后巡林5次,有效推动林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护林员管理、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督查图斑整改等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完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执法协作、部门协同。开展林长+“公检法”+共青团、妇联联合巡林活动,召开“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联席会议,交流2023年以来“林长+”工作情况,讨论解决“林长+”工作相关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林长+”协作机制建设。深化林长河长协同共治机制建设,推进共商、共治、共建、共享措施落地落实,增强林长制工作协同效应,全力推进林长制从“全面见效”到“全面提升”转变。
2.靠前服务保障用林需求。牢固树立林地“红线”意识,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定额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加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全过程监管,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确保依法依规使用林地。2023年以来审批建设使用林地项目2件,总面积8.778公顷,审批临时用林项目1件,面积10.064公顷,有效保障项目用林需求。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严格疫情监测,加强检疫检查,及时清理枯死松树,完成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年度防控任务,完成以菌治虫2446亩、以虫治虫442亩,全力防范松材线虫病入侵。全面开展松林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全区1265亩松木采伐与除害处理与补植补造工作。扎实推进晋江河道(鲤城段)互花米草除治工作,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成效,加强巡查管护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范互花米草“死灰复燃”,维护湿地生态安全。
4.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推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森林防火部署图,统筹抓好人防筑基、物防固本、技防赋能各项措施,实行“日常时段24小时监控+重点时段无人机巡查”模式,利用铁塔设施设立6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平台,覆盖全区所有林区,全天候对林区及周边烟雾进行实时监测,并关联手机自动预警告知,2023年以来未发生森林火灾。
(四)坚持协同协作,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1.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制定方案提供工作保障,我局牵头制定了2023年度鲤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提出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应急响应措施以及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方案,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较强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二是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局组织相关街道、社区逐级完成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审核工作;三是完成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工作部署和安排,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区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数量724处,为落实落紧工作要求,我局编制全区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相关街道、社区现场排查核实,我区无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四是积极申报2023年增发国债专项补助资金,将我区8个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打包成“鲤城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包,申请专项补助资金700万元。
2.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为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效遏制以项目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砂石土行为,我局联合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试行)的通知》,并督促指导江南新区建设项目开展砂石土出让处置工作。同时,为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行立改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草拟并报区委区政府印发《鲤城区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利用100天集中攻坚(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3月16日),确保实现3个“100”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开采“荒料”的100%处置;全面核查摸底出来的土地平整项目,100%落实全过程监管;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100%处理到位。
3.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耕地总量和质量动态平衡。①夯实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基础,做好开源工作。组织第三方作业单位实地摸排出自然流入及通过卫片图斑整改新增的耕地30.24亩,有效缓解因农转导致耕地流出的压力。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图斑整改,做好截流工作。今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区专项问题卫片图斑42宗115.51亩,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就地整改或异地补划,整改率100%。③及时购买指标弥补保有量缺口,做好堵漏工作。从8月份开始每月持续关注省内其他县(市、区)指标供应信息,通过电话及当面对接的方式,购买占补指标260亩(其中160亩已划转至我区),及时补足我区因农转而导致的151.6亩耕地保有量缺口。二是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①严格落实问题图斑整改工作。针对部里下发我区4.6亩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我局草拟并报区政府办印发《鲤城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明确图斑整改单位、目标任务、整改计划、整改进度和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已100%完成图斑的就地或异地补划整改。②积极增划面积。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通过内业摸排和外业核查的方式,增划永农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9亩,即保障今年完成任务,又为今后留足空间。三是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①制定方案,夯实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耕地进出平衡规范管理,我局于4月初征集各街道及相关单位2023年耕地流出需求,制定《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流出流入要求,为掌握全年耕地流出趋势、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夯实基础。②严格落实问题图斑整改工作。上级下达我区进出平衡问题图斑21宗42.76亩,我局及时分解至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内容、时限,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就地或异地补划整改。
4.配合推进耕地日常执法监督。充分利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科技手段,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江南、常泰、金龙、浮桥等4个街道办事处为摸排主体,结合城管、住建、农水等部门的日常巡查工作以及通过“两违图斑”、部级卫片执法核查、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全方位监测耕地利用及临时用地复垦情况。2023年1-9月部省下发图斑共135宗,其中核实违法图斑69宗,目前已整改62宗,未整改7宗,整改率89.86%,配合推进2023年上海督察局来我市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2018至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下发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整改率为100%。同时继续推进鲤城区2023年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目前尚未有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5.持续推进私有危房改造审批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查。严格执行《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和泉州市中心市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泉政办〔2021〕24号)和《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泉规建〔2022〕1号),强化管控约束、建管并举,推动科学改造、有序更新。充分考虑古城保护和群众需求,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私有危房改造、加装电梯联合踏勘审查,完成10宗电梯规划审查,推动5宗古城区私有危房获批改造。积极向上级多次沟通推进古城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电梯增建限高问题,并获得上级支持同意在古城范围内逐步推进试点电梯限高不超既有建筑高度的规划审查。同时,对涉及堵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工作调度,积极协调沟通,并主动向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报告,力求协调疏通。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明确目标方向,坚决扛牢职责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在“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创建中勇毅担当,在“市区一体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1.全力落实用地保障。一是服务靠前、提前介入。让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根据开发时序明确时间节点,2024年建议出让IDG项目用地、新步定向定价商品房用地、光电产业园用地,以及繁荣片区住宅、商住用地等。同时,积极主动同项目业主对接,摸底项目土地资源占用情况,做好报批政策指导。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倒排报批计划,提醒督促业主尽快向市局办理红线审批,及时启动农转报批前期工作。二是加强协调、专班推进。充分发挥报批专班力量,定期协调调度,推进报批各工作环节顺利开展。继续优化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流程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资料清单,持续开展业主、街道、社区报送材料预审机制,将问题前置,提高接收材料质量和时效。三是积极沟通、推进整改。及时掌握并传达上级最新用地报批政策,明确各类整改要求,指导业主做好材料整改,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农转报批工作。
2.全速推进低效盘活。一是推进古城活化利用。探索通过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变更土地用途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包括九一街城建大厦、省五建本部大楼和五建机修厂等项目。二是推动产业社区项目。在首批试点、第二批试点的基础上,建议策划生成第三批试点项目新塘工业区、江南新区综合配套项目浮桥一期。三是持续开展城市更新。建议2024年重点推进江南新区综合配套项目浮桥一期的市政基础设施、定向定价商品房建设等。
3.全面实施松林改造。晋江市、南安市均已完成紫帽山范围内的松林改造,建议在2023年实施1265亩松林改造的基础上,2024年重点加强改造林地抚育管护、补植补种,同时谋划启动新一轮的松林改造项目,在不影响森林蓄积量等林业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分五年(两年采伐、三年抚育)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松林实施改造,全面替换松林树种,彻底解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任务。
4.全程加快行政审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提升“三减一提升”水平(减时间、减跑动、减材料、提升即办件比例)。用好用活市级“模拟审批”和周例会制度,通过采取“轻骑兵”“局长走流程”“走下去请上来”、现场服务企业、集体会商会审、联合办公、限时办结等方式,推动审批提质提速。强化担当精神,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从“等”服务变主动上门服务,切实让办事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让行政审批提速增效跑出了“加速度”,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5.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带领全局,不折不扣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布置的工作任务。同时,努力提高依法办事水平,继续推进“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审批提速增效,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